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委员会关于撤销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来源: 许市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24-2246512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许发〔2024〕11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4-11-13 10:4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君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办〔2024〕18号)文件“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撤销镇议事协调机构17个,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不再保留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

  2.不再保留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

  3.不再保留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承担。

  4.不再保留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5.不再保留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6.不再保留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7.不再保留禁毒委员会及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 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8.不再保留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 应急管理办承担。

  10.不再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11.不再保留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12.不再保留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13.不再保留教育基金募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党政办承担。

  14.不再保留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党建办承担。

  15.不再保留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16.不再保留“群英断是非”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承担。

  17.不再保留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由党政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