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2025〕6号
关于肖少彦、刘亚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中心、站所、大队)、区直驻镇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肖少彦同志任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刘亚伟同志调任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免去其崇庆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2025年10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