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钓区域
君山区有明确树立公示牌的可钓区域,具体如下:
1.洞庭湖水域北门渡口(老码头)至旅游路口段沿堤脚水域;
2.洞庭湖水域两门闸至六门闸段沿堤脚水域;
3.华容河水域六门闸至华容河潘家段沿堤脚水域;
4.长江广兴洲熊家门至洪水港沿堤脚水域。
二.可钓区的规范钓法
钓具的使用有标准,需遵循一人一杆原则,其中台钓为双钩,路亚为单钩假饵。海竿、炸弹钩、锚杆、遥控船只、等违规钓具均不可使用。
三、违规垂钓的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二十五条,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 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一人多杆、多线多钩垂钓;(二)不得使用视频、遥控装备和探鱼、诱鱼等辅助设备垂钓;(三)不得在本决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明确的区域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四)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等货梯水生生物(含泥鳅)饵料垂钓;违反前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