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与处置。
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镇政府统筹指挥,各村落实属地责任。快速反应、科学扑救:优先保障人员安全,高效调配资源。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强化日常防控,完善基础设施。
5.预案启动条件
镇域内森林火灾一旦发生立即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指挥机构
指 挥 长:李 明
副指挥长:蔡李军
成 员:李尤辉 杨振兴 黄学丰 王 琦 刘 正
李商雯 周 益 徐远鹏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2.职责分工
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火灾扑救、资源调配、信息发布和善后处理
武装部:组织和培训镇森林防灭火民兵应急突击队,并在必要时进行召集。责任人:徐远鹏。
派出所: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火案侦破。责任人:黄学丰。
应急办:联系各镇消防队及时开展灭火扑救工作。责任人:刘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联系各村(社区)森林灭火队员(联系人:方良红)。2、负责应急车辆及人员的引导、疏通工作(联系人:龙世君)。责任人:李尤辉。
党政办:负责信息报送与后勤保障。责任人:李商雯。
卫生院;医疗救援。责任人:周益。
各村(社区):组织巡查、前期扑救、人员疏散。
3.前线指挥部
根据火情设立,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明确扑救组、保障组等职责。
三、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
1.监测预警:一是结合人工巡护、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火情。二是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分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启动相应防控措施。
2.信息报告:发现火情立即向乡镇指挥部报告,报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火势、过火面积、人员情况等。严禁迟报、瞒报。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1.分级响应
根据火灾等级启动Ⅳ级(一般)至I级(特别重大)响应,逐级提升指挥层级。
2.扑救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优先控制火势,避免蔓延。
安全第一:严禁组织老弱病残、中小学生参与扑救。
3.处置流程
初期处置:村级扑火队30分钟内到场扑救,同步报告镇应急指挥部。
扩大响应:消防站、民兵应急队支援,必要时申请上级增援。
火场清理:明火扑灭后留守观察,防止复燃。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做好火场清理、损失评估、责任追究,受灾群众安置、心理疏导、保险理赔等。
2.开展总结评估,火灾结束后10日内完成总结报告,分析原因、改进预案。
六、保障措施
1.做好物资保障,储备风力灭火机、灭火扫帚、铁锹、干粉灭火器等器材,定期维护更新。
2.做好队伍保障,镇民兵应急突击队15人、村级应急分队15人(含5名半专业扑火队员),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3.宣传培训,通过广播、标语、入户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灭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进行重新修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