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粮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经营田费用征收计划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jsqlh/2019-1555986 | 发布机构 | 钱粮湖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06-18 | 公开日期 | 2019-07-02 08:2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村(场)、社区:
根据国办发[2001]8号、国土资发[2008]202号、湘政办发[2007]40号、湘国土资发[2010]13号、君政发[2011]1号等文件精神及2016年省财政厅、审计厅、劳动厅对我区经营田承包费用上缴的整改指示要求,制定《2019年度经营田征收计划任务》。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现将该征收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及时做好经营田承包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制定征收方案,明确责任措施,确保全年计划征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2019年经营田合同签订、费用收取办法
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经营田合同签订、费用收取办法
一、 凡承包经营田的农户,一律按不低于200元/亩收取租赁费,无论旱地、水田、渔池、大湖、林地等。
二、 经营田租赁费必须凭合同收取,没有签订合同者其面积视作非计税面积。严禁以往来应付款、其它债权、他方划账等形式抵缴租赁费。
三、 收入分配比例:区50%、镇26%、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