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方台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0-1720715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6-30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09:5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银杯社区和幸福村,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 44'32.83"~112° 46'28.53",北纬29°30'45.20"~29° 31'30.23"之间,处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距镇驻地3.0千米。
工程主要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生态修复工程,包括 主要包括退耕还湿、清除矮堤、植被恢复、水禽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居民生态搬迁等;(2)、水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的拦截、河湖联通、湖泊种养殖退养和垃圾清理等;(3)、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湖泊清淤和河渠清淤拓宽等。
二、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施工粉尘、恶臭;
2.废水:施工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等;
3.固废:生活垃圾、弃土、建筑垃圾等;
4.噪声:施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5.项目建设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项目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采取湿式作业以及对施工区进行洒水等除尘、降尘措施,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区,用苫布覆盖,出入口道路应补充车辆冲洗设施和平台,渣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密遮盖,严禁高处抛洒,以减少废气和粉尘的排放量,施工单位须选用施工的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施工机械用油应选用无铅汽油、零号柴油等污染物含量少的优质燃料,施工人员佩戴口罩、头盔等防护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对自身的影响和危害;项目施工期清淤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混凝土采用商购,且不在现场进行冲洗。工程区所在地为乡镇所在地,车辆、机械维修利用当地修理企业,基本无维修废水,影响不大。水泥砂浆拌合机分散分布在施工场地,每次冲洗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生活区可场地条件及工程区实际情况租用工程区附近的民房,租用民房处生活污水纳入地方污水 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不单独排放;基坑废水拟就近设置无衬砌沉淀池进行处理,通过有效的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成果适当适时地添加絮凝剂,基坑废水中的污染物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并达到回用要求。
固废:本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房屋拆迁建筑垃圾以及新建建筑物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专门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处置。根据施工期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开挖土方除淤泥外部分用于湖中心利用清淤淤泥进行堆高,构建3个人工生态岛建设, 其余外运用于钱粮湖垸防洪大堤建设。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保护管理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将高频振动器改成低频率振动器或使用隔振机座施工等措施;对于交通噪声,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应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噪声不会对区域敏感目标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生态影响影响:项目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行报告和生态专章,施工应避免鸟类迁徙季节,并优化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多样性报告和专题报告措施不会对保护区造成明显生态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营运期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退圩还湖项目实施将实施对有效保障方台湖湿地生态安全,改善水体水质,保障区域生活用水、灌溉用水安全,有效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工程施工和营运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或消除,如针对施工期对重要生态敏感区 的影响,从施工布局、施工方式和管理等措施进行保护;针对施工时局部植被破 坏产生水土流失,拟采用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施工期“三废一噪”污染,主体工程将从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并举对区域环 境质量进行达标控制。此外,通过加强工程环境监理,可有效保障各类环保措施 得到有效落实。以上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得到有效避免或减缓。运行期工程本身基本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湖泊以及周边河流水文情势带 来大的改变,基本不改变区域生态系统格局,对东洞庭湖湖国家级保护区以及东洞庭湖国际湿地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本工程建设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暂时的,且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减缓。因此,在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 措施的前提下,并征得涉及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的同意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 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yw0szPG3eUWPmv8fYwUzA
提取码:dkqc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附近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3.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公众填写好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六、本公告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786010822
联系人:邓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