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平安广兴”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jsgxz/2018-1374378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3-09 | 公开日期 | 2018-03-09 04:28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建设法治广兴,根据《“法治君山”创建工作实施纲要》、《“法治广兴”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镇“法治广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重民调、考实效、强管理、进市优”的工作思路,以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非法聚集事件,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三下降(即信访总量下降,非正常上访下降,重复集访下降);三进位(即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为目标,对全镇各村(居)委会平安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主要是以民意调查网格管理为重点,从治安形势、违法犯罪、重点人口管控、干部作风、民生实事办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来完善考评办法,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各单位得到落实,推动法治广兴建设更加深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平安广兴”作出新贡献。
二、考核对象
2018年度考核对象为全镇12个村、居委会及驻镇各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1、社会稳定(30)
2、治安秩序(20)
3、基础工作(10)
4、综治民调(40)
5、创新工作(加分)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建立考核档案。镇“综治办”在收集和同级考核对象的各种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本年度上述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结果在收集资料、组织检查、开展评议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两部分。考核分值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度一讲评“综治办”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由综治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全年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实行“黄牌警告”,被市级以上(含市级)书面点名通报批评的单位实习“黄牌警告”,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二年被“黄牌警告”的实行一票否决,第一责任人给予免职处分。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2018“法治广兴”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指标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得分 |
一、 社 会 稳 定 (30分) |
1、群体性事件 (15分) |
(1)、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该村(居)委会年度综治工作考评“一票否决”。 (2)、发生20人以上有违法犯罪行为(堵路、堵桥、堵车、打横幅、干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3)、发生10人以上阻碍重点工程建设事件,每批次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4)、在各个特护期,发生到北京、长沙、岳阳等敏感地区群体性上访事件,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5)、发生宗族械斗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6)、出现挑头人物组织非法聚会、集资或煽动群众无理诉求,要挟基层政权,造成重大影响,该单位年度考评“一票否决”。有挑头人物组织非法聚会、集资活动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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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正常上访 (15) |
(1)、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计0分;造成重大影响,被省、市驻京办通报,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2)、发生赴省非正常上访,每批次扣4分;发生到省缠访闹访情节严重且被省联席办、省信访局、省维稳办通报,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3)、发生赴市非正常上访,每批次扣2分;发生到市缠访闹访情节严重且被市联席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通报,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黄牌警告”。 (4)、发生赴区非正常上访,每批次扣1分;发生到区缠访闹访情节严重且被区联席办、区信访局、区维稳办通报,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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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治 安 秩 序 (20分) |
1、扫黑除恶 (8分) |
凡有涉黑涉恶排查不力而被公安机关发现或由群众举报而核实的扣2分,凡发生一起涉黑涉恶的事件隐瞒不报的扣2分,打击处理时有袒护的,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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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治案件 (3分) |
(1)、发生一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八类严重刑事案件,案发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在同一地,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黄牌警告”;发生命案,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案发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力或未经调解导致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黄牌警告”;发生民转刑命案,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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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毒工作 (2分) |
新增一名户口在当地、活动范围在当地的吸毒人员的扣1分;新增一名户口在当地,活动范围在当地的贩毒人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黄牌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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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1分) |
新增“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或其他邪教组织,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发生“法轮功”人员进京赴省到市滋事、聚集练功、插播广播电视,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在公共场所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人员自焚、自爆、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一票否决”。每发生一起“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散发宣传资料案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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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赌工作 (2分) |
发生地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被媒体曝光或被区综治委挂牌整治,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黄牌警告”。发生超过20人的聚众赌博案件,该单位年度综治考评不合格。一般赌博案件由公安部门根据案件性质界定,参照“刑治案件”条款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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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群防(4分) |
成立了治安巡逻队,巡逻按镇综治办要求开展,经费有保障,记录清楚,计4分;有治安巡逻队,制度不健全,巡逻不经常,酌情扣分;无治安巡逻队,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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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 础 工 作 (10分) |
1、资料台帐 (4分) |
各类台帐齐全的计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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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2分) |
“底数清、情况明”(1分);居住证办理(0.5分);月更新率(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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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调解工作 (2分) |
坚持一月一排查纠纷和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计0.5分,有矛盾纠纷登记、排查调处等台帐资料计0.5分;矛盾纠纷主动协调化解,达到案结事了的计1分,有推诿、不及时化解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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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人员管控 (2分) |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按照一个不漏的要求逐人登记、建档,逐人采集基本信息,防止脱管、漏管(0.5分)。“情况明”做到“知体貌特征、知主要问题、知活动轨迹、知交往人员、知经济状况”(0.5分)帮扶措施落实(0.5分),零重新犯罪(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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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综 治 民 调 (40分) |
1、巡 逻 (10分) |
人员、装备齐全,每周不少于3次,镇督查每缺一次扣1分,区、市暗访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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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走 访 (15分) |
每月上门走访全覆盖,镇综治办下村暗访,每有一户未到或到而未宣传民调内容的扣2分,被区、市暗访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对连续被镇、区、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实习“黄牌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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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格化管理 (15分) |
网格台账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网格员未切实履行职责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网格内所采集的信息准确率低于95%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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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创 新 工 作 (加分) |
1、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群体性事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群体性事件能及时掌控信息,现场处置及时得力,善后处理到位,没有引发到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1-3分) 2、有区综治办认可的见义勇为行为,现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3分) 3、迎省检、市检、区检做出突出贡献。(1-3分) 4、抓综治工作方面有特色经验,被区综治委推广或在市级以上主要报刊、电台宣传报道。(1-3分) 5、民调电话反馈,凡接省、市民调电话,经核实后每例加1分,上不封顶。 |
备注:
1、考核对象本月如不具备本表有关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经考核机关核实后,对该项目以分值满分的80%打分。
2、实行扣分的,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
3、加分事项为同一事项的,不累计加分。进行加分后,考核所得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4、考核分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单位。
广兴洲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