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戴帽工程”专项集中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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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gxz/2023-2102448 发布机构 广兴洲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3-08-29 10:46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根据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统一指挥、责任分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政      委:高君林  党委书记

  组      长:周  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佳法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何  宇  党委副书记

  刘  力  党委副书记

  江延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佳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向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谦  党委委员

  易  静  副镇长

  彭  程  副镇长

  成 员 单 位:镇机关(站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雨具、农用车载人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

  从2023年8月21日起至9月21日,为期1个月的“戴帽工程”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每天上路守点执勤时间为上午9:00-11:40、下午14:00-18:00。

  四、人员安排

  每天由镇党政班子带队,并安排镇机关干部(2人)、公安(2人)、交警(2人)、村(社区)劝导员(2人)共8人上路守点执勤。当天没有安排守点执勤任务的村(社区)劝导员负责在本村辖区内的“戴帽行动”劝导工作,并完善好“道交安APP”数据录入。上路守点执勤人员名单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明纪律。集中整治期间,所有行动中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要统一着执勤工作服、戴帽、佩戴执法装备,镇村干部按要求着装,服从安排,听指挥,每天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集中整治期间派出所、交警人员原工作单位用餐,村(社区)劝导员在镇政府食堂用餐,镇党政办要保障饮用水及防暑降温物资等措施。

  2.注重方式,文明执法。各整治组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防止激化矛盾和发生暴力冲突行为,确保人身安全。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纪委适时对交通安全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



  广兴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