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设垸长江干堤防汛应急响应行动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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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gxz/2024-2220324 发布机构 广兴洲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4-08-15 03:1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村(社区)防汛连、建设垸水委会:

  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经镇防汛抗旱指挥所研究决定,从2024年8月3日10时起,调整建设垸长江干堤防汛应急响应行动,现将巡查防守要求明确如下:

  1.防洪大堤的巡查:长江干堤按2000米一组,每组2人(村干部1人、群众1人),从堤顶、堤身、堤脚至堤内禁脚50米范围内全方位巡查,每天早、晚各巡查一次,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2.险工险段的防守:建设垸长江干堤三支渠、四支渠、农科渠(桩号40+424-42+504),按2000米一组,每组4人(镇干部1人、村干部1人、水委会1人、群众1人),从堤顶、堤身、堤脚至堤内禁脚100米范围内全方位巡查,每天早、晚各巡查一次,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3.穿堤涵闸和险点的防守:每座涵闸安排2人(水委会1人、镇村干部1人),分两班24小时搭棚防守。检查防洪闸、涵闸出水口、涵闸两侧各30米大堤,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办好交接班;每个险点安排2人(水委会1人、村组干部1人),分两班24小时搭棚值守。每2小时观测一次,并按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办好交接班。

  4.区直部、办、委、局涵闸守护责任人和巡堤查险带队责任人撤回。

  5.穿堤建筑物、涵闸、险工险段险点及“以车代仓”物资由建设垸水委会保持装袋入库,待应急响应行动解除后再拆袋入库。

  6.镇级抢险机械和抢险队伍解除集结待命。

  7.各防汛连要组织力量对责任堤段堤顶、堤身、堤脚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对河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特别是要将电排、涵闸、泵站闸门处的漂浮物清理彻底。

  8.各防汛连巡堤查险值守棚、折叠床要有序撤回,移交建设垸水委会入库并造册登记;险工险段值守棚继暂时保留,待解除IV级应急响应后,移交建设垸水委会入库登记。

  9.镇督查组对指令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广兴洲镇防汛抗旱指挥所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