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兴洲镇关于做好2018年省“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广兴洲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gxz/2018-1301474 发布机构 广兴洲镇 文 号 广发[2018]1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1-16 公开日期 2018-02-02 09:4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省“两会”将于2018年1月召开,为切实做好省“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会议期间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省“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着力做好重大突出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及重点人群管控工作,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省“两会”特护期“五个不发生、两个确保”的信访维稳工作硬任务,即: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去区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不发生在省、市、区甚至全国有影响的治安问题、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去区非正常上访,确保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不激化,集体访、越级访和老信访户不进京赴省到市去区,确保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为省“两”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办法、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的孩子谁抱”,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去区上镇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进京赴省到市去区上镇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各单位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兴洲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世友

副组长:钟海波、曾志立、焦文汇、江辉

成  员:蒋涛、邬标、刘佳法、江延林、易江洪、廖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焦文汇同志负责整个社会层面的调度,江辉同志负责信访办日常的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信访办,由易江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分析、排查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协调、督办信访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8100988(易江洪13637304309)。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江辉牵头,党政办、信访办为成员单位,负责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的上下沟通、材料综合、后勤保障;负责收集研判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信息和不稳定动态。

2、应急劝返组:曾志立牵头,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负责组建“四盯一”包案责任人应急劝返队伍,指挥处置我镇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确保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安全接回当地。

3、排查稳控组:焦文汇牵头,信访办、民政所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负责收集可能发生越级上访、恶意上访、非正常上访的信息,加强分析研判,跟踪核实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旦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果断措施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4、督导检查组:王美英牵头,镇纪委、党政办为成员单位,负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思想疏导教育工作;负责督导检查信访维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单位及重点人员稳控、应急处置等情况;负责对到省进京上访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党政领导对其主分管线、分管部门、联点村(社区)、包案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负责和指导;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信访维稳专干,对本单位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具体负责;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对本村(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负责并担任信息员。

(二)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为全镇信访维稳工作具体责任单位,其中综治办牵头全镇综治信访维稳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查工作;信访办负责接访、各类信访件处理及网上信访、“12345”热线办交办事项协调、资料报送等工作;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处理非访、闹访等工作;司法所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和人民调解指导、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

五、落实措施

(一)增强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感

把做好省“两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部门和领导责任制。按照“预防为主、以面保点”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已的事”,严格落实“四包四定五个一”信访工作机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访息诉;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包案责任人对交办的重点稳控对象须做到问题不解决、责任不卸担,任务不完成、人马不解散。

(二)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涉军人员、企业改制、土地征收、涉法涉诉、“三大纠纷”等重点领域“三个敏感”问题,密切关注长时间串联“非访”的群体和个人,特别是尚未息诉罢访的重复信访、重复越级上访、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进行全覆盖的排查和梳理,必须掌握本村(社区)不稳定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联系方式等)及思想动态,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系统有可能影响省“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重点人、重点群体及重点案(事)件,进行认真排查(后附表)。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都要制定相应的稳控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要坚持“四包”责任制,采取接访、下访、约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重点包案对象的化解稳控工作,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要切实落实上访老户和重点群体骨干分子的稳控措施,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千方百计把人员稳定在当地,稳定在基层,稳定在内部。

(三)做好信息收集、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掌握社情民意和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获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尤其是部分利益诉求人员串联“维权”、集体上访等动态性信息,并及时进行研判处理。确保信访信息准确、及时、顺畅,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快、准,从而使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进行调处。省“两会”期间,对异常访,要快速处置;对规模集访,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疏散和分流;对极少数已经多次教育仍无理缠访闹访、扰乱会议秩序的,要依法强制带离;对个别组织、煸动、挑起群体性事件,有意滋事的骨干分子和实施过激行为的,要当场进行训诫;构成治安处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个别违法上访人员要收集情况,固定证据,坚持依法打击。 

(四)加强值守情报工作

省“两会”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矛盾纠纷每日排查和信访形势每日分析研判制度,迅速、准确、全面收集、研判、上报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情报信息。同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有领导带班、专职人员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原则上特护期间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不允许请假外出,必须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岗位,统筹抓好信访维稳各项工作。根据要求,从2O18年1月16日至2月1日,实行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处访制,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和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各包案责任领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单位每天上午9点、15点、19点向镇信访办“零报告”,由信访专干汇总后报主要领导阅处;遇到有重大紧急信息,要做到急事急报、要事先报,并及时跟进做好相关工作,绝不允许瞒报、迟报和漏报。镇信访办值班电话:8100988(易江洪13637304309)。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维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稳控失当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生到镇以上上访的,原则上属地村(社区)支部书记要亲自劝返接人,如果上访对象已有包案领导的,包案领导必须到现场处访接访,相关费用由属地村(社区)负责。对发生以下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省、市、区、镇交办落实专人稳控的重点人员,在特护期再次发生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以及闹访滋事的;

②未按省、市、区、镇信访工作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采取行动,导致信访人长时间滞留或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③在对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人员开展劝返接回稳控工作过程中,未依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操作,以致发生上访人失控、倒流及人员伤亡等重大、恶性事件的;

④违反规定被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省、市、区通报,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对重大信访信息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以致发生重大、恶性进京到省上访事件的;

⑥负责相关驻点稳控工作,不设法全力稳控拟越级上访人员,导致人员失控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君山区广兴洲镇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