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 君山区广兴洲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gxz/2018-1374384 发布机构 广兴洲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4-18 公开日期 2018-04-18 04:36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4号)和《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君政办发[20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市、区定任务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污染整治,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牵头、属地为主、公众参与、问责有力的新格局,打赢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在洞庭湖区域上下游同治,上游来水达标的情况下,到2020年,我镇湖区C0D、氨氯、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1%、12%和10%以上,区域内主要流域和东洞庭湖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总磷砭小于0.lmg/L)。

具体目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左右,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稳定运行;全面完成造纸行业超标排放整治;主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同步实现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完成湿地修复0.3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到2020年,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对新建和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做到主体工程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辐射半径,在密集养殖区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有机肥生产、贮运和使用财政性奖补,打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利用率提高到了5%以上。到2018年,基本建成覆盖湖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动物防疫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配合省厅修订《洞庭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规范河流、湖泊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洞庭湖区稻鱼综合种养面积每年新增0.1万亩。实现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农经服务中心;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2.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恢复发展绿肥1万亩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0.3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动物防疫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

3.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建设稻草收储点:1个,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水稻秸秆还田率达90%以上,油菜、玉米等其他农作物桔杆还田率达80%以上。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农经经服务中心;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4.开展农业面源综合防治试点。选择相对独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监测为评价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农经服务中心;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集中整治工业污染

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18年,依法关闭淘汰非法生产经营或资质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线和设备。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做好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两型工业企业认证工作。(牵头镇领导:罗立炎;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集镇排水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指导督促依法开征污水处理费。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定治理任务,70%以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牵头镇领导:傅维国;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卫计所、水委会;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确保垃圾及时转运,购置相应的转运车和钩臂车等。待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统一往送。(牵头镇领导:江延林;牵头责任单位:环卫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形成农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牵头镇领导:陈银刚、江辉;牵头责任单位:环卫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到2018年,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建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和预警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并与环保、公安联网。制定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预案。(牵头镇领导:傅维国;牵头责任单位:自来水厂;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牵头镇领导:傅维国;牵头责任单位:自来水厂;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实行沟渠清淤疏浚

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垸内沟渠塘坝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300公里沟渠和10口塘坝清淤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水委会;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排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进市县建成区和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出合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牵头镇领导:傅维国;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七)整顿湖区采砂秋序

整治非法采砂。巩固长江沿线禁采成果,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明确河道采砂巡查专职人员,重点加强长江河段采砂的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和台账。每周巡查两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整治活动,严查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非法采砂行为。(牵头镇领导:徐明辉;牵头责任单位:交通管理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八)加快湿地生态修复

1.积极稳妥清退欧美黑杨。制定缓冲区、实验区清退方案。对防护林、抑螺林进行树种调整并实施生态修复。到2020年,实现建设垸内、长江外滩杨树全部清退及树种调整。(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林业站;主体责任单位:水委会、防护林管理站、各村(居))

2.强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到2020年修复杨树砍伐迹地、恢复岸线、恢复码头堆场侵占洲滩湿地。到2020年,完成0.3万亩湿地修复,其中杨树清理整治0.1万亩、退耕还湿0.1万亩。砂石码头生态恢复0.1万亩。(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防护林管理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行为。(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林业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九)加强血吸虫病防控

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各部门血防资源,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坚持牛羊防反复养反弹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君山血防模式,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牵头镇领导:焦文汇;牵头责任单位:血防站;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十)突出重点片区治理

重点做好华洪运河及六支两干渠道的治理,要加大

(十一)巡查力度,杜绝华洪运河及六支两干渠道网箱养殖行为反弹,及时清理河面及两岸垃圾,河道保洁进入常态管理。(牵头镇领导:陈银刚;牵头责任单位:水委会;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龙世友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钟海波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站所及各村(居)为成员,钟科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指导实施。各村(居)对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负总责。

(二)分解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高位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三年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和村(居)要对照三年行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单位、本部门的“三年行动”考核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区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三年行动”给予支持,镇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单位开展“三年行动”。鼓励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三年行动”推动银政和银企合作,争取金融机构的专项贷款。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排污杈交易政策,将总磷、总氮纳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标,进一步增强湖区企业主动减排的动力。

(四)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顿、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三年行动”纳入“四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六)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限期办理举报投诉问题。加强“三年行动”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广兴洲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