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深化全国文明乡镇建设暨集镇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索引号 | jsgxz/2019-1601508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广发〔2019〕20号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9-30 11:35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乡镇成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城镇精细化管理,集中整治“脏乱差”,根据省、市、区关于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文明镇测评体系》和市、区“两项”攻坚工作要求,坚持“政府组织、社区(村)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集中整治为突破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每年的6月份定为广兴洲镇文明建设月,营造广兴洲镇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和投资兴业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城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兴洲集镇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指挥部,王美英、任政委,傅维国任指挥长,王亚文、江延林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城建办、应急办、环卫站、市场管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供销社、中心学校、中心医院、信用社、农行、邮政、电信、广兴社区、胜利街社区、沿江村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负责集镇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组织协调,指挥部办公室设城建办,张重铭任办公室主任,胡源任副主任,唐昭聪、彭映宜、邓胜为成员。办公室下设集中攻坚队,负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管理等工作,组成人员为城建办6人,环卫站、广兴社区、胜利街社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管所、供销社各2人,共计20人。
三、实施步骤
2019年镇区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为期两个月,即自5月27日起至7月31日,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27日-6月12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车开展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宣传,组织“美丽广兴洲,滨江新城镇”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活动,企事业单位电子屏常年插播文明创建内容,中心学校开展学生文明创建主题宣传教育。
2.社区(村)负责发放宣传资料,上户走访宣传,开展文明商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二)街道整治阶段(6月13日-6月31日)
1.治乱:重点整治胜利街、广兴路、临江路、天长街等主干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物品乱放、乱搭乱建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攻坚队)
2.治脏:重点整治垃圾乱丢乱倒,更换或清洗垃圾桶,提高垃圾入桶收集率,合理布置摆放垃圾箱;洒水车定期冲洗道路,适时洒水降尘;清理整治臭水沟,保持街道干净整洁。(环卫站、城建办)
3.治差:重点整理电力、通讯、路灯杆线;清理废弃广告、横幅、乱贴乱画;修剪行道树,适当布设人行道小型绿化带,保持街道空间整洁美观。(相关单位、社区和村)
(三)纵深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集镇房屋:开展“四拆两改”,拆除影响镇容镇貌的违章房、破旧房、危险房、偏杂屋;鼓励符合镇区规划、有合法证件的危旧房屋拆旧建新,严格依据君山区民生建房政策按“四原”改建进行审批后建设;改造部分临街面老旧房屋外立面。(城建办)
2.小区院落:开展“四清”行动(清除垃圾、杂物、污水、小广告),居民小区由所在社区组织,推行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制,提倡环卫、绿化、安保有偿服务;企事业单位院落环卫工作自行安排专人负责。
3.小街小巷:按辖区划分由社区(村)负责,治理“脏乱差”,加强日常保洁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
镇区日常管理实行街长管理制,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街段片区划分和街长见附表2),工作重点为“六规范”:
1.规范乡风文明管理:社区(村)成立乡风文明理事会,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负责红白事务监督管理等工作;企事业单位布置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栏,设立志愿者服务岗。
2. 规范街道秩序管理:城建办负责街道巡查管理,每天开展不间断巡查值勤,重大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抽调攻坚队加强值勤保障,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严控占道搭篷,严禁镇区燃放烟花爆竹。
3.规范街道风貌管理:城建办负责组织设计镇区建筑和整体风貌方案,逐步统一店铺招牌样式,对新建房屋和招牌进行审批监管;严禁镇域内空间随意布设商业广告;公益横幅标语要规范悬挂张贴并限期清理。
4.规范街道交通管理:交警中队牵头负责,城建办、派出所协助,规范车辆停放,规划建设社会停车场;加强车流高峰期交通疏导;不定期开展车辆查验工作。
5.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环卫站牵头负责,加强日常保洁工作,推行门前三包制度并加强监管;完善大型废弃物、建筑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6.规范禁违拆违治违管理:禁违日常巡查工作由社区(村)负责,建好巡查台帐,及时发现、劝阻违法建设;拆违工作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及时拆除违建。
四、工作标准
广兴洲集镇人居环境日常管理以“八无”为标准,既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尘土飞扬、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无私拉乱接、无乱搭乱建。
1.无暴露垃圾:街道、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及沟渠无成堆垃圾、无零散垃圾、无垃圾箱桶外溢并保持整洁。
2.无污水横流:无居民污水直排、无积存臭水沟、无餐厨泔水乱倒。
3.无尘土飞扬:道路无积存碴土,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建筑工地落实日常降尘措施。
4.无占道经营:无流动商贩占行车道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商业店铺不占人行道摆放商品,餐馆不临街占人行道摆放炉灶和桌椅等器物。
5.无乱停乱放:车辆顺向停放在停车位内,无一车多位,无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行为;班车、校车定点停靠,不随意停车上下客(学生)。
6.无乱贴乱画:镇区内墙体、电力通讯和路灯杆上、小区楼梯间等部位无乱贴小广告,无乱涂乱画。
7.无私拉乱接:电力线缆、通讯线缆、电视网线等规范架接,废弃线缆及时清理,无“蛛网状”线缆;公益横幅在指定位置悬挂,限期清理。
8.无乱搭乱建:街道无乱搭棚架、遮阳网(布);无违法违规建房;无红白事占道搭棚搭拱。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村)、各部门站所要树立文明建设促发展的大局意识,整体联动,全面参与人居环境集中攻坚和长效管理。
2.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攻坚队抽调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听从带队负责人指挥,不徇私情,不临阵退缩。
3.依法管理,强力推进。坚定工作目标,坚持文明执法,讲究工作方法,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4.创新模式,注重效果。探索集镇环境大家管,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证整治后长期保持效果,提升集镇整体形象。
六、经费保障
1.街道 “脏乱差”整治和社区(村)“四清”、“四拆两改”等工作由镇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障。
2.企事业单位整治经费自行列支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
七、文明评选与奖励措施
为提高全民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激励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向先进看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共建共管共享美丽广兴洲,拟开展文明评选活动,与集中整治同步进行,今后每两年评选一次。
1.文明评选奖项设置。评选3家“文明单位”、3个“文明小区”、10户“文明商户”。
2.参评对象。文明单位评选包括镇区内2个社区1个村,驻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明小区评选包括镇区内10户以上居民小区和居民楼;文明商户评选包括镇区内有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3.评选办法。评选活动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组建以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为成员的10人评选团, “文明单位”和“文明小区”评选,以现场测评打分评出;“文明商户”评选先将集中整治期间(5月27日至7月31日)社区和相关部门对商户的日常管理积分统计结果前30名纳入预评对象,再由评选团现场测评打分评出。
4.奖励措施。获状单位和个人予以授牌,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奖励每个“文明单位”和“文明小区”5000元;奖励每户“文明商户”1000元。
附件:1.广兴洲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实地考察标准
⠂ ⠂ 2.广兴洲镇区人居环境整治街长制管理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广兴洲镇文明建设实地考察标准
(集镇、行政村、社区及综合文化站)
1.辖区环境整治到位,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2.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3.集镇公共秩序良好,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4.辖区乡风文明,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外表整洁、结构牢固,内容健康、用字规范,无破烂、松散、污损现象;
6.办公区域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村规民约”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栋办公楼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综合文化站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村规民约”各不少于1处;
7.主要街道每行走200米至少能够看到1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8.设有文化活动中心,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的设备条件(不少于2种),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提供开展文字、图片活动资料;
9.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提供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0.组建文明实践活动所,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三关爱”,围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志愿服务岗(有标牌、有制度、有人员、有设施、有记录);
11.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指示标牌明显,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且管理使用良好;
12.工作人员着装得体、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13.村居内无旱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