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索引号 | jsgxz/2020-1750186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0-09-30 10:5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我镇大气环境,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广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重点解决工地污染、烟花爆竹污染、和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持全镇较好环境大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查处一批乱烧、乱焚、乱燃放的人和事,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实现大气污染排放减量、规范,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圆满顺利。
三、整治任务
1.建筑工地、扬尘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综和执法大队)
2.秸杆、垃极焚烧及然救鞭炮专项整治
建立镇,村(居)、村民三级工作责任体系,采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大力开展遥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强化处罚,确保全镇不见火点,不见烟雾、不见黑斑。(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站、镇文明办和各村(居))
3.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整治
要根据不同路段实际情况,适当设定清扫频次,合理选择清扫时间,非雨天要保证做到酒水1次/天以上。确保路面经常深片净。(责任单位: 环境卫生服务站、镇文明办和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广兴洲镇蓝天保领导小组,由高君林同志任组长,周朗任常务副组长,罗立炎、王美英、焦文汇、花忠孝、王亚文,傅维国,江延林,刘佳法任副组长,胡源、喻知德、张定红、张重铭、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经中心主任喻知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宣传到位。镇党政办负责做好宣传资料、宣传语音等宣传工作;镇综治办负责调配巡逻车,配合做好宣传。
(三)强化整治。镇农经中心牵头,镇环卫站、镇文办、镇城建办组成联合巡查组,做到排班到人,加强对秸焚烧、垃圾焚烧、燃放鞭炮、建筑施工场地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做好长江沿线,七茅线,洪表线,广潭线、杭瑞高速线的巡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年2:00-6:00。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所在村(居)主要负责人通报,并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员妥善做好灭火工作各村(居)要加强宣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分片分组进行查,切实做到不出现一起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燃放鞭炮等现象,镇纪委负责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督查,确保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
(四)资料收集。由镇河长办负责相关文件,制度作方案、综合材料等收集归档工作。
(五)督查处置。全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委会和镇属各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迅速开展工作,严禁推扯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1.凡在巡查中发现1处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或燃放鞭炮1起的现象,对相关村(居)罚款100元;对巡查发现情况通报后未及时处置的加倍处罚,凡在巡查中发现焚烧秸秆面积1亩以下的现象,对相关村(居)罚款300元;面积1亩以上的罚款500元。
2.如农户拒不接受整改,抗拒执法,镇巡查组及时上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执法。
3.每单位一天中连续发生2起焚烧现象的,将对单位负责人(书记、主任)予以通报批评;发生2起而未及时处置的2起以上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进行组织约谈,拒不整改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予以停职或免职。
4.对巡查人员巡查不力,或有徇私舞弊之嫌者造成后果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