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兴洲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jsgxz/2022-1997954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广政发〔2022〕6号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2-10-18 03:30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彻底治理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会议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加强领导、部门联合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副组长: 刘佳法
成 员:廖 勇、钟 科、徐钟鼎、邬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帅、徐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确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的问题;对照整治任务,启动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22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车辆整治
1、整治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低速三轮摩托、“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20]75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联合交警中队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联合交警中队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发挥社区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督查室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绩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手机工作微信群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交通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