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洲镇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索引号 | jsgxz/2024-2181895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4-04-17 10:5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将于2024年3月中旬进驻我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20天左右,并将下沉到各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察。为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负责全镇各村(社区)生态环保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落实2024年第一批清单任务及整改事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 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宇 党委副书记
刘 力 党委副书记
江延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佳法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向志强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杨 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彭 程 副镇长
李 鑫 副镇长
成 员:陈标栋 殷家铺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华 胜利街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思祥 滨江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志忠 洪市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羿昌曙 联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唐大华 保庆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水平 永明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海云 团湖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邹立群 合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威 黄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锡军 六支渠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先爱 沿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设立7个专项工作组
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下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组、资料文件组、信访处理组、宣传舆情组、专项(下沉)督察对接组、督办问责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李鑫兼任生态环保办公室主任。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组
组 长:何 宇
成 员:徐 周、阮 凯、胡 源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办、社会事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环保督察的协调、调度、通知等工作;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彭 程
成 员:向 帅、吴贞靓、包晶晶、刘 晃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
工作职责:根据省督察组要求,准备有关调阅资料并做
好资料的收集、转交、建档和留存工作。根据督察通知要求
准备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
部署会议、工作落实等支撑性资料以及与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有关资料。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处理组
组 长:江延林
成 员:钟 科、徐钟鼎、廖 勇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信访办
工作职责:负责对省督察组明察暗访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的分办、反馈等工作,针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抓好边督边改工作的落实;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应对工作;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情组
组 长:杨 谦
成 员:何程凯、胡宇晴、周丽芳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按照省督察组要求,做好督察工作报道、资
料留存工作;负责制定网络宣传方案,做好环保工作进度及整改情况的报道工作;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专项(下沉)督察对接组
组 长:李 鑫
成 员:郑 果、毛 浪、郑 晗
成员单位:环卫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迎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查期间,负责深入村社区督察环保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村社区立行立改,并配合区生环办、区环保分局做好对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专项(下沉)督察信息,及时到各村(社区)督查生态环保工作进度;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办问责组
组 长:王书林
成 员:彭映宜、江 路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办
工作职责:负责交办重点督办件、重点信访件和领导交办重点案件开展督办问责工作;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向志强
成 员:吴贞武、杨诗涵
成员单位:镇财政所、镇机关食堂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督察工作经费,将督察工作所需经
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据实报销;负责制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等;负责完成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配合联络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配合做好督察有关工作,确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
(二)专人专岗制度。督察进驻之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专人负责配合督察期间日常工作及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
(三)会议制度。督察进驻之前,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组织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各专项工作组可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四)工作报告制度。自省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
工作组要协同配合,高效运作,及时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组报告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情况报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
(五)值班制度。省督察组进驻期间,驻地值班室人员按照机关正常值班值守,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值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六)请销假制度。督察期间,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原则
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一律须经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批准。
四、工作纪律
(一)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所有专项工作组成员服从广兴洲镇生态环保领导专班统一调度指挥,保证 24小时联络畅通。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督察有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