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各村(居)、站所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jsgxz/2018-1312293 | 发布机构 | 广兴洲镇 | 文 号 | 广政发〔2018〕5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5 | 公开日期 | 2018-03-26 09:31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村(居)、站所:
为进一步规范村(居)、站所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澄清财务家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全镇各村(居)、站所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镇成立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王美英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刘佳法、魏婷、向志强、彭平、陈希龙、肖美红、刘法昆、段凤姣组成,由魏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清理对象
12个村(居)以及城建办、卫计所、民政所、敬老院、社保站、农技站、畜牧站、经管站、农机站、司法所、环卫保洁公司、农开办等12个站所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财务情况。
三、清理内容
(一)财务活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费用支出控制、报账程序,人员工资及津贴补助发放,债权债务往来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镇财政预内拨款是否按规定使用;上级主管部门拨款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其他收入使用情况。
(三)涉农收费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是否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等。
(四)会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机构设置、财会人员配备、岗位责任管理;会计核算的科学规范,账簿记载的清楚、准确、连贯和完整,会计票据的使用,会计科目的运用,会计凭证的装订,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情况。
三、清理方式
采取调账清理及现场查访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按清理小组书面通知时间调入清理小组进行清理。清理小组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可实行延伸追溯整改。清理小组办公地点设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四、清理时间
清理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4月27号完成,各单位具体清理时间提前三天通知为准。
五、清理职权
(一)要求被审单位报送和提供有关账簿、会计报表、文件和有关资料。
(二)对阻挠、拒绝和破坏清理工作的单位,报请镇政府批准后,可以封存其账册,冻结其银行账户,并提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清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有关负责人的事项,应如实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六、有关要求
开展各单位财务清理工作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整改有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2、把各单位财务清理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和其它措施结合起来,把清理与问题处理结合起来,并将清理的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干部政策执行情况、年终绩效考评及经费拨款的重要依据。
3、镇纪委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