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林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征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林洲街道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llz/2019-1587723 发布机构 柳林洲街道 文 号 柳办发[2019]24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25 公开日期 2019-08-02 10:2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村(居)委会:

为了落实2019年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征兵工作任务,根据君山区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办的征兵任务,特制定《柳林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征兵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柳林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征兵工作方案》

                                                                                            2019年7月25日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征兵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我办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将2019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现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上级关于征兵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依据,以确保兵员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思想,严格标准和条件,端正风气,确保新兵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征集任务

我办任务分配将以常驻户籍适龄青年人口数量为基础,兼顾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公民素质等情况,现将进站青年任务分配到各村(居)委会,任务表附后。

三、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女兵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

四、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初中毕业青年,年龄为18至20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五、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

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30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30日起算。

七、时间安排

根据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征兵办统一部署,我办今年征兵工作大体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时间为8月5日前。召开办村两级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区征兵会议精神,部署征兵工作任务,展开征兵工作宣传发动。主要完成以下五项工作:1、深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2、指导抓好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目测、初审、初检和确定预征对象。8月5日前,上报《送检人员花名册》、《应征青年病史调查表》、《应征青年走访调查表》,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

(二)体检、政治考核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5日。拟于8月5日至8月10日设立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拟于8月11日至8月25日开始对体检合格人员层层组织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三)复查复审和审批定兵阶段。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10日,主要是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按照集体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组织审批定兵;做好新兵交接起运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新兵运输阶段。时间为9月11日至30日。主要是组织新兵交接运输,同时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迅速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加强责任分工,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直接责任人。

2、加大征兵宣传力度,利用横幅、标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各单位必须按下达的征兵任务数,保证进站体检,今年征兵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启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明镜(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纪介一(武装部副部长)、涂宇(专武干部)、黎宇明(派出所所长)、李细红(派出所教导员)、刘一鸣(党政办主任)、余建军(纪委副书记)、孙岳君(财政所所长)、方勤(卫生院长)、李芳(卫生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涂宇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