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涉渔“三无”船舶暨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林洲街道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llz/2020-1780915 发布机构 柳林洲街道 文 号 柳办发〔2020〕24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8-10 公开日期 2020-12-31 09:21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街道辖区长江洞庭湖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相关村(社区):

现将《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涉渔“三无”船舶暨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0日

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涉渔“三无”船舶暨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区《涉渔“三无”船舶暨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和未取得有关行政许可的船舶,包括农业自用船)船舶管理收缴和非法捕捞渔具网具,全面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全面清理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打击非法捕捞,结合河长制工作管理堤段划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十年禁渔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全面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全面清理非法捕捞渔具网具,确保在2020年底之前实现“四清”(清船、清网、清湖、清江)、“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任务。

二、整治方式

对涉及“三无”的船舶采用“三个一批”方式进行取缔

1.统一回收拆解一批。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由区政府组织,对自愿上缴涉渔“三无”船舶的,进行统一回收拆解,并予以适当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应不高于评估价值(具体标准待定)。街道办事处将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纳入2020年村级年度工作绩效核内容,对按时全面完成涉渔“三无”船舶处置任务的村(社区)给予适当奖补。

2.标识登记移交一批。对用于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三无”船舶,各村(社区)要按照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站制定的专门管理办法,统一标识登记,严格管理,不得进行捕捞生产。若有违反,严肃处理当事人并销毁船具。

3.执法打击销毁一批。对不愿上缴,又没有进行标识管理的涉渔“三无”船舶,要全部离水上岸。对禁捕水域捕捞渔具网具一律上岸,按规定处置。各村(社区)要加强责任水域日常巡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击行动,对没有上岸且没有标识的船舶,坚决予以全面取缔销毁。

对非法捕捞渔具网具,如地笼网、迷魂阵、不合规的垂钓工具要加强巡逻巡查,认真排查摸底。对发现的非法捕捞现象,及时报街道办事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报送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予以打击,非法渔船渔具无条件清理收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收缴非法捕捞渔具网具对维护通航安全和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禁捕退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启明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徐明镜同志为副组长、付柳兵、吴健、李奇良、杨盼岳等站所长、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确保非法捕捞渔具网具迅速收缴清理到位,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涉渔“三无”船舶处置任务。

2全面摸底,建立合账。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岗双责,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渔具网具进行全面排查,对涉渔“三无”船舶要组织入户核查确认,逐船登记。要按照“一船一照片”的要求,在8月30日前建立涉渔“三无”船舶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留村(社区),一份交街道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各村(社区)要广泛组织宣传,引导船舶所有人自行清理或主动拆解。对不同功能的涉渔“三无”船舶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处置,严禁一刀切。对拒不处置或经公告逾期无人认领或标识管理不到位的涉渔“三无”船舶,坚决依法取缔并统一销毁。各村(社区)要召开广播会与村(居)民会议并张贴宣传标语,教育村(居)民令行禁止,严禁到长江、洞庭湖等禁捕水域利用非法渔具网具进行非法捕捞。

4.加强巡查,确保效果。街道办事处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实施全面清江、清船、清网,确保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取得实效,确保街道辖区长江洞庭湖重点禁捕水域实现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目标。

附件:村(社区)涉渔“三无”船舶与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村(社区)涉渔“三无”船舶与非法捕捞渔具网具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含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村(社区)

责任区域(起止桩号)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二洲子村

69+588—70+588

李建军

蒋才勇

黄泥套村

70+588—71+788

晏美军

王学中

上反嘴村

71+788—73+400

苏忠君

刘君伟

林角社区

73+400—74+788

李华君

郑 超

松湖社区

74+788—76+800(湖堤0+000)0+000-1+438

陈开龙

郑卫东

望城社区

1+438-4+346

万际新

万明星

濠河村

4+346—5+846

郭小刚

李志祥

永城村

5+846—8+766

胡君龙

李欢

挂口村

8+766-—10+326

陈正君

马礼红

新洲村

10+326—12+508(湖堤)

李万标

陈明兵

三家店村

53+975—55+298

万远君

王奇

岳华村

55+298—56+568

续荣光

杨其生

长沟子村

56+568—59+338

李小龙

胡祖清

芦花洲村

59+338—61+588

潘望君

黄辉

瓦湾村

61+588—65+588

刘君凡

熊勤农

备注:长江堤长:18825米,桩号:53+975-65+588,69+588-76+800。洞庭湖堤长:12508米,桩号:(76+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