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洲街道2021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方案》
索引号 | jsllz/2021-1888847 | 发布机构 | 柳林洲街道 | 文 号 | 柳发〔2021〕7号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1-12-22 03:0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柳林洲街道2021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方案
柳林洲街道自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相关规定以来,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按照上级“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要点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进一步健全机制体制,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文明实践,着力深植文明理念、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目标,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精致君山”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1.引导婚事新办。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带头弘扬婚事新办,倡导文明健康的婚庆形式。“五类”人员确需办理酒席的,严格执行申报制和相关规定,控制规模和开支,其中酒席控制在20桌以内(含20桌,男女方合办不超过30桌),不得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拱门不超过1个,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村(居)民办理酒席的,自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2.坚持丧事简办。控制丧事办理规模,规范治丧行为,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不乱搭灵堂灵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高音奏乐扰民,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拱门不超过1个。党员干部等“五类”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村(居)民按当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办理。
3.倡导余事不办。重点查处“五类”人员操办或接受请托为他人操办,或参加非亲属操办的除婚丧以外的其他事宜。提前摸底排查,建立可能操办酒宴的各类台账,规劝村(居)民余事不办或简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教育引导,从简举行有意义的升学、入伍、生日等集体庆祝活动。开展喜庆事宜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村(居)民办理婚庆之外喜庆事宜活动的,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控制活动规模,宴席原则上控制在5桌以内,且仅限于主要亲属参加。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柳林洲街道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万胜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李启明任常务副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任伟、办事处副主任李穗为副组长,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宣传办、安监办、民政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街道宣传办,由罗孟良任办公室主任。成立综合执法队,纪工委书记任伟任队长,余建军、周浩、孙伟、李元昊为队员。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同时做到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党员包户的机制,确保违规人情宴一律劝阻到位。
2.营造宣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宣传,营造浓郁氛围。建立宣传专栏,在人群密集地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在村(居)务公开栏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
3.严格督查考核。治陋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暗访、明查相结合,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排名,一季度一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排名前四的单位年底评为乡风文明工作先进单位。
4.强化执纪问责。对违规人情宴请严格实行“三个一律”的查处问责办法,即党员干部(含村、社区干部)操办违规人情宴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办;对违规宴请一律“一案三查”(查举办者,参与者及相关责任人);对所有违规人情宴请一律公开曝光(操办者为党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的一律通过媒体、会议、文件曝光。操办者为普通群众,利用镇广播多次反复点名道姓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