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2-2019089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柳办发〔2022〕22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12-07 03:5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村(社区)、农机站: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2023年度君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君政办函〔2022〕32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参保政策

1.明确参保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

2.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2023年度君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君政办函〔2022〕32号)要求,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3年度全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3.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资金。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4.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参保,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对于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等)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5.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要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要统一规范缴费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召开征缴动员会,发放宣传册,拉横幅、宣传车和村广播宣传等各种形式,告知广大城乡居民缴费方法,动员其自主缴费。

(二)自主缴费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1.通过代办点POS机缴费。2.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缴费。参保人缴费成功后可在“湖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自行打印缴费凭证,也可在缴费成功三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书记李启明为组长,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李穗为副组长,邓平、孙岳君、蔡检、王晶、肖泽航、以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保站,邓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并负责对该项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年终考核。

(二)强化经办,提升服务。各村(社区)医保专干负责本单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开展参保缴费时,要将参保居民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电话号码、贫困人员属性等有关内容登记准确。保证录入准确率100%,确保缴费登记到位。

(三)强化考核,严明奖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10月上旬开始实行参保缴费进度周通报制,对进展迅速,按时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后附:《2023年度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2022年9月26日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2023年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挂口村

2700

花木公司

210

濠河村

2465

农科所

486

柳居

3140

建新村

0

柳毅

3970

松湖

5620

芦花洲村

1580

二洲子村

1630

旅游路

1886

黄泥套

1480

三家店村

1700

景明路

3188

永城村

3100

林阁佬

2890

瓦湾村

2740

上反嘴村

2685

新洲村

2630

望城

4560

岳华村

1580

农机站

520

自城垸

3170

长沟子村

2700

合计

30661

 

25969

总合计

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