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3-2127465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柳发〔2023〕46号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10:3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关于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柳林,根据省、市、区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建设精致精美、出新出彩的洞庭明珠的工作目标,建设更加平安、和谐的柳林,结合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和“四无”村(社区)创建等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柳林为目标,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培育打造一批示范村(社区),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经验,为精致精美柳林建设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
三、组织实施
“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由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平安办)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社区)、农机站要切实履行创建主体的工作职责;派出所、街道司法所、街道信访办、街道应急办等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创建内容的相关工作并准确提供数据(信访办提供非正常上访数据,派出所提供治安刑事案件数据,应急办提供安全责任事故数据,司法所提供诉讼数据)。
四、创建内容
(一)无非正常上访。立足于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社区)、农机站,有效引导信访人员到指定场所按规定逐级信访、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不发生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集访、 闹访、缠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
(二)无治安刑事案件。引导居民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村(社区)、农机站范围内不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不发生触犯刑律并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三)无安全责任事故。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风险防范,确保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村(社区)、农机站范围内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食品药品案(事)件等。
(四)无诉讼。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
调联动”,确保本村(社区)、农机站家庭成员之间、居民之间或居民与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无诉讼案件,无本村(社区)作为原告提起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本村(社区)居民包含户籍在本村(社区)的居民和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实际居住的居民。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知晓度。强化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广播、公益广告牌、标语横幅等传统方式结合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宣传方式,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屋场恳谈会、户主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盗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侵财犯罪的发案规律,加大国家反诈中心 APP 推广、注册力度,提升居民防骗防盗能力。
(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研判分析、多元调处,倡导和鼓励以协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的全过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最大限度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深入开展“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开展各类专项打击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从严从细抓好安全责任事故防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农机站作为创建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源头工程,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各村(社区)、农机站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认真谋划推进,广泛动员部署,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创共享格局。
(二)按期督查,着力攻坚难点。街道平安办要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按期开展专项督查,紧盯“四无”涉及项目多发的重点村(社区),从工作作风、成效、难点等方面入手,全面掌握“四无”创建工作的难点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要主动深入到村(社区)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督促村(社区)转变工作思路,补短板强弱项;要全面掌握各村(社区)创建情况,各村(社区)、农机站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创建工作报告报送至街道平安办。
(三)突出重点,打造示范典型。各村(社区)、农机站要结
合督查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结合创建工作推进实际成效、进行重点打造,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街道以年度为单位,对全街道“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汇总,对工作质效突出的村(社区)、农机站工作经验进行重点推介,总结可学可复制的创建经验并在全街道推广,形成我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色名片。
七、结果运用
(一)统计和排位
1.事件数统计:根据“四无”创建内容进行权重赋值,非正常上访权重为2、治安案件权重为2、刑事案件权重为2、安全责任事故权重为3、诉讼案件权重为1,根据年度案(事)件发生数结合权重赋值进行统计。
2.数据收集:为确保数据真实、全面,街道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分类工作,并于每年6月、11 月第一个工作日前报送纸质档至街道平安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万人比排位: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已录入的人口数据,进行半年度、年度排位,按照事件统计数折合成万人发生率,由低到高形成排位。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诉讼率一并纳入考核。
(二)表彰和奖惩
1. 表彰奖励:年度“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排全区前3位的社区为平安社区,前5位的村为平安村,各奖励工作经费1万元;年度“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排全区4-7位的社区为优秀社区,排全区6-11位的村为优秀村,各奖励工作经费0.8万元;其他村(社区)视实际情况奖励工作经费;被评为市级“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
2.责任追究:
(1)年度“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排末2位的社区、末3位的村取消其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参与评先评优资格。(2)对年度排末2位的社区、排末3位的村通报批评,案(事)件发生较多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挂牌整治(黄牌警告),并由党工委对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3)年度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八大类刑事案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群体性事件、非正常集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村(社区),取消其党总支(支部)书记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党工委对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4)对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一)每年创建时段为上年11月1日至下年10月31日。
(二)本方案由街道平安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创建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