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确保我办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实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分片领导负责制,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故。立足各村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自保、自救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办事处党委委员周维具体分管该项工作,同时为便于各站所及单位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柳林洲街道办事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政 委:李启明
组 长:刘毅然
副组长:周 维
成 员:吴 勇 沈 信 施 刘 余泽同 胡雯倩 邓棋夫 江 辉 黄 鹏 曹培浩
各站所长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应急办,周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三、组织宣传,强化措施
各村(居)、各学校要开展以预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儿童做到“四不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要切实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并作出承诺,对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实际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预防为主,认真督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容易引发溺水的水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重点危险水域人员看管落实情况,要逐一检查,堵塞漏洞。坚持重心下移,各村、办直各有关单位要发挥熟悉地形、熟悉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群众的优势,落实包保责任。要建立安全警示、安全家访、假期安全对接、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审核等长效机制。实行防溺水信息零报告制度,提高各层次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意识,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村(居)、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明确安排好具体人及时填写上报。
四、防溺水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1.教育青少年儿童不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加强各时段、各河段检查人员安排,由各包村干部、各村民组长进行巡视。
3.于所有的塘、堰、河等处树立“池塘水深 禁止游泳”、“珍爱生命 远离危险水域”等警示标语。
4.各学校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事故处置办法
1.发动有检举揭发下河洗澡的青少年儿童,由村民组长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2.一旦学生发生溺水现象,立即报告村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上报办防溺水领导小组的同时组织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当场急救,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尽最大可能弥补损失。
3.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家长做好善后事情处置。
六、责任追究
对在防溺水工作中,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街道办纪委将逐级严肃追究负有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应急电话
区110指挥中心:110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政府值班电话:8152916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