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堡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jslxb/2018-1429804 | 发布机构 | 良心堡镇 | 文 号 | 良政发[2018]30号 |
生成日期 | 2018-09-19 | 公开日期 | 2018-09-26 03:0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湖南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23号)、岳阳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民发〔2018]30号、岳君民字〔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领导批准同意,决定从2018年7月至9月,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湖南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23号)、岳阳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民发〔2018]30号、岳君民字〔2018]24号)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按照“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力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三沿六区”墓葬、殡葬服务市场及秩序等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摈弃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殡葬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殡葬工作实际需要,建立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镇政府镇长任组长,书记任顾问,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民政、司法、派出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镇民政所成立“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镇民政所,联系电话:15973025796)。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制度,有关结果除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上通报外,同时上报君山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小组,确保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围绕“倡导丧事简办、提升火化率、强化公墓建设、殡葬回归公益、推广文明祭扫”五大目标,以“四个严禁”(严禁非法设立殡仪服务场所或在城区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和居民集中小区搭设灵棚、停尸停灵、摆放花圈举行超度活动;严禁非法从事遗体运输,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土葬用品;严禁在“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出席或参与未在合法殡仪场所举行的丧葬活动。)为抓手,通过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沿六区”优美环境,重点整治工作任务是。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新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官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 (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菅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墓穴。
2、“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已建的“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以及墓地硬化、墓碑设置明显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墓葬违规行为。
(三)殡葬服务、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捆绑收费及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随意处置遗体、乱设灵堂办理丧事或乱收费的行为。
3、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遗体运输,扰乱正常殡葬服务秩序的违法行为。
4、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土葬用品。
5、非法设立殡仪服务站点,从事经营性殡仪服务的违法行为。
(四)违反文明节俭操办丧葬事宜的其他违规行为。
1、在城区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和居民集中小区搭棚治丧,燃放烟花鞭炮以及沿街游丧等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行为。
2、厚葬薄养、盲目攀比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
3、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或乱埋乱葬、修“活人墓”、大墓、豪华墓行为。
4、在公墓以外的其他地方特别是“三沿六区”违规土葬行为。
5、在禁火期、禁火区违规烧纸放炮或在岀殡途中抛撒冥币纸钱行为。
6、在丧事活动或其他祭扫活动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使用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全镇所有殡仪服务机构(固定场所服务或移动服务从业者)、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围。
四、工作步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0日-7月25日)
下发“良心堡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要督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履职情况,全面开展实地督导工作。成立联合执纪执法队伍,由镇政府牵头,民政、司法、国土、土地中心、城建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指定联系人员配合(有关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等于7月28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区管单位的执纪执法工作,指导各镇(办场)开展执纪执法工作。
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26日-9月10日)
1、自查阶段: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村、居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自查情况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整改阶段:以镇政府文件为标准,精准划定火化区(精确到村、社区),在钱粮湖镇新建的君山殡仪馆今年动工,明年启动,君山悼唁厅今年底上火化设施并启用,按照应火化遗体全部火化的原则,稳步提升辖区内火化率;以镇文件为标准精准划定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范围,确保2018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100%的行政村(社);
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和执纪执法工作,按照“一案三查”查操办者、查参与者、查操办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人)的原则,查处相关责任人;
坚决取缔非法殡仪服务点,坚决制止违规搭棚治丧行为,坚决打击非法从事遗体运输,严厉惩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土葬用品的行为;
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及时提出后续整改措施。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果,于2018年9月3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
通过座谈会、电话回访、民意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治理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对群众意见建议和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构建制度成熟、机构完备、监督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10月以后)
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的劲头,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方法,持续巩固、拓展成果;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常态化对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反 “四个严禁”的顶风违纪行为,逐步推进全区文明殡葬进程。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整治责任
镇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全面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作,监督职能部门和村、居认真履职;民政所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信息收集工作(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指导公墓、殡仪服务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具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违法行为。城管坚决制止临街搭棚治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出殡途中抛撒冥币纸钱等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非法车辆改装进行遗体运营服务以及打击在整治行动中涉黑涉恶和阻扰执法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协助公安部门查处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行为,对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业务的殡仪服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司法部门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整改公墓不规范使用土地问题,严查殡葬领域土地违法行为。林业部门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查处打击。环保部门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环境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査监督、指导各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殡葬领域非法“一条龙”服务和无照经菅丧葬用品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行为,指导、监督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自查和整改。
各村、居专项整治行动责任由各村、居承担。
(二)积极引导整治舆论
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用舆论宣传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三)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针对殡葬领域突岀的问题,要着力解决殡葬服务市场、殡葬服务秩序及殡葬服务收费等问题,着力解决“三沿六区”乱埋乱葬问题,着力解决公墓规划建设管理问题或丧事大操大办问题等。充分发挥部门管理优势,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发挥《村规民约》、 “红白理事会”等约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做好自我管理、自查整改,制定村、社区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村(社区)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村、居要加强属地管理,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惠民殡葬生态殡葬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监管责任,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问责处理,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