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芦苇总场“清河净滩”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来源: 芦苇总场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4-2236750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4-10-17 11:02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贯彻落实《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湖,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场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治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清除河道,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净滩”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全场范围内整治河湖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农村环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完善各管理站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确保路边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村边基本没有成堆垃圾、门前基本没有零散垃圾。政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

  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2、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保护资源环境,不得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依法清理取缔机动捕渔具、电捕网、机动底拖网和“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

  江河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区河长办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在全场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净滩”。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明确

  如下:

  1、场河长办牵头对各管理站废污水排放、生活污水和违法违规处置垃圾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2、场纪委牵头对各管理站生活垃圾、河湖两岸洲滩及生活污水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河河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净滩”,旨在解决河河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下半年“清河净滩”行

  动。场“清河净滩”领导小组牵头利用微信平台及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河净滩”的目标意义、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政策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并组织各站党员志愿者在洞庭湖、长江岸线等水域开展“清河净滩”

  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要高度重视,把“清河净滩”作为今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净滩”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净滩”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要统筹抓好“清河净滩”的宣传引导,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场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清河净滩”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四)抓好长效管理。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河湖通过“清河净滩”达到良好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