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总场关于下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1-1879912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11:4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场属各站、各科室:
为了规范芦苇总场工程项目,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合理的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国家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予执行。
一、芦苇总场上下两级工程项目建设统一归口场项目办建设管理,实行备案、许可制。
二、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结算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由场项目办负责。
三、20万以上(含20万)按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办理,20万以下由场项目办报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场项目办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四、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单、预决算书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由场项目办统一存档保存管理。
五、各站各部门向上争取的资金或项目,上级单位明确了业主的场项目办协助实施;上级单位没有明确业主的统一由场党委研究决定后项目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