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芦苇总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2-1942134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2-05-19 10:2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场属各相关科室及各管理站:
《芦苇总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经场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18日
芦苇总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2021〕25号)和《中共岳阳市君山区委办公室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君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不断满足的目标。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场、站 二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省级统筹协调下的“区级负责、镇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护鸟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启动“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场党委书记任林长,场长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相场级领导任副林长。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兼任督察长。委员由内设机构及场属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单位组成见附件1),委员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明确1名联络员。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场林长办”)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经办主任张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
(二)设立站级林长。各站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管理站支部书记担任和站长担任。
(三)明确责任区域。实行分区负场、站二级林长,根据各管理站行政区域、资源禀赋特点、自然生态完整性等确定责任区域,做到责任区域既突出重点又实现全覆盖。场级林长责任区域划分,以场级领导联点站安排为依据,场、站两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的职责见附件2。
(二)各级林长职责
1.场级林长、督察长职责
林长:负责对全场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
第一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场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机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副林长:落实省级林长、市级林长、区林长、区第一副林长、场林长、场第一副林长部署的工作;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和督导问题整改;审定并督导实施责任区域相关方案,指导开展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管理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将林地、湿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等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纳入监管范围,构建综合性森林资源监管工作平台;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林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区域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下一级林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开展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巡林制度;做好辖区内造林、抚育、乡村绿化、封山育林、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体系,负责护林员、护鸟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需要由场级林长或者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和督促站级林长履职尽责;及时向场级林长报告年度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情况。
督察长:负责林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站级林长职责
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将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资源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负责制定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协调完成年度造林、林木采伐、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村庄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等任务;负责协助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并向上级林长报告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环境污染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林纠纷、案件的调查(协查)、处理等;负责做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林业设施管护;负责监督护林员履职情况;负责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三)林长办职责
场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制场级林长巡林方案,收集林长巡林记录、问题清单并备案。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四)场责任部门职责
场责任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联系等工作,并根据问题清单对相关单位下达问题交办单,并对问题清单所列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组织验收、报场林长办审批销号和备案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严格用途管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编制实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规划。加大林地、湿地、草地监管力度,建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的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毁湿和开垦、侵占等违法行为。
2.强化资源管护。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强化长江岸线、东洞庭湖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
3.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体系。
(二)推进生态修复
1.实施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封山育林、防护林建设工程。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实施长江、洞庭湖沿线等重要水系流域和自然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经营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巩固涉林整改成果,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和小微湿地建设,打造新的生态品牌。
2.加强更新造林。为合理采伐森林,及时更新采伐迹地,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监管。
3.推进城乡绿化。编制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坚持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积极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强化灾害防控
1.强化火灾综合防控。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生物防火林带等预防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将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四)深化改革创新
1.深化林业改革。完善集体林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探索推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和森林保险机制。扩大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试点成果,完善保险机制。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2.推进碳汇开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项目储备,积极参与碳汇市场、碳汇交易。
3.推动生态富民。加强林草科技创新,持续推进林草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加大林业产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油茶、竹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五)完善监测监管体系
1.建立监测监管平台。依托相关监测网点和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天空地”和点线面一体化综合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林、草、湿地占用及林草火情、有害生物灾情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
2.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开展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疫源疫病监测评价。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借助已有信息资源,推进开发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六)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1.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建、场管、站用”的原则,构建“四员”(护林员+护鸟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森林和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做到区域全覆盖,原则上以村为单位,一个网格配备1名或多名护林员或护鸟员。护林员、护鸟员由站级推选、场部核准、区级批准,每名护林员、护鸟员年工资需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或可支配收入的60%。护林员、护鸟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专职护林员、护鸟员工资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兼职护林员、护鸟员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兼任,给予适当待遇补贴。监管员一般按2~5个网格配备1名,由场级政府负责选配、管理,从机关干部、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中优选,或聘请人大代表、党代表担任。执法人员由司法所相关人员担(兼)任。强化对护林员、护鸟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实现巡山护林常态化、规范化。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加强林区水、电、路、网、讯等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管护站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健全林业行政执法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场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实时启动(2021年11月下旬)。出台全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启动林长制工作。
第二阶段:体系建立(2021年11—12月)。召开全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11月下旬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11月底前建立场、站林长制体系。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12月)。对照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林长制。
第四阶段:常态化运行(2021年12月以后)。林长制工作步入常态化,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改革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场党委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迅速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强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场财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网格化管控、智慧平台建设、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林长制和基层林业人员工作经费,并足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同时,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全额用于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禁止挪作他用。
(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五)强化督导考核。以省级、市级、区级考核指标为基础,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指标和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及卫星判读违法图斑发生和整改销号情况纳入考核。场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场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积极鼓励各管理站在推行林长制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场党委。
附件:1.芦苇总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芦苇总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
3.芦苇总场林长责任区域安排表
附件1
芦苇总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林 长:郑明军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周 鹏 党委副书记、场长
副 林 长:朱雄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传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庄青华 副场长、
卜益君 副场长、
刘米武 副场长、
黎 伟 副场长、
汪必武 副场长、
督 察 长:刘传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站 林 长:苏 勤 七弓岭管理站支部书记
李小明 岳西管理站支部书记
陈秋保 二洲管理站支部书记
方彭蛟 杨坪管理站支部书记
邓永祥 天心管理站支部书记
委 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场纪委、场宣传线、场财务室、场农经办、司法所。
附件2
芦苇总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将场林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负责林长制工作的协调;负责督查场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
党建办公室:负责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负责对各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和成员单位责任人的考核结果运用。
场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督导宗教场所做好植树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
场宣传线:负责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经验推介。
场财务室:负责支持、推进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工作。
司法所:支持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全场林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
农农经办: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等工作;组织开展矿山植被复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不动产争议调处等工作;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江河湖溪渠塘和水库大坝堤防等用地周边的绿化;负责水系生态廊道建设,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支持、指导乡村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导开展森林湿地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督导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和林长制信息系统;负责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附件3
芦苇总场级林长责任区域安排表
序 号 |
责任区域 |
区级 林长 |
场级林长 |
|
站级林长/副林长 |
护林员 |
监管员 |
执法人员 |
|
第一网格 |
七弓岭管理站 |
周振 |
汪必武 |
|
苏 勤 |
苏冬生 |
喻露露 |
|
由区级统一执法 |
|
王庆润 |
||||||||
|
|
||||||||
第二网格 |
岳西管理站 |
庄青华 刘传勇 |
|
李小明 |
程首琼 |
袁君辉 |
|
||
|
|
||||||||
二洲管理站 |
|
陈秋保 |
李炎平 |
王庆润 |
|||||
|
|
||||||||
第三网格 |
杨坪管理站 |
朱雄武 刘米武 |
|
方彭蛟 |
杨旦雨 |
李 强 |
|
||
|
王庆润 |
||||||||
天心管理站 |
|
邓永祥 |
孙岳栋 |
|
|
林长:郑明军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周鹏 党委副书记、场长
说明:场级林长责任分工,按照场分管领导联站工作安排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