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2月7日,我局拟批准《君山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君山区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君山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君山区柳林洲镇岳华村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君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君山区柳林洲镇岳华村建设君山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发展食品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制茶生产等),配套发展食品相关行业。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179.2m2,总建筑面积为63653.34m2,投资19384万元,主要建筑内容包括3栋5F、6栋4F厂房,厂房采用多层框架结构厂房,并在项目区域配套建设给排水、电、绿化、消防、道路等设施。此次环评只针对厂房施工期及运营期公共设施,具体项目入驻须另外进行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防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作业,项目不设搅拌站,采用商业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按要求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向周边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建设期固体废物按规范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弃土等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采用“雨污分流”制,预留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设置布置位置,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至君山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中的垃圾转运站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生态影响专题。该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已在我局进行了备案登记。要求加强项目区域绿化,完善施工植被修复,选用乡土绿化树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确保本地区生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