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中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接市教体局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对2016年高中起点委培招生条件及程序做出重要调整。现根据湘教通〔2016〕308号《关于调整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中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我区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中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应是持君山区户籍的2016年高考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参加了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5〕7号)执行。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高考录取时户籍所在君山区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二、填报志愿程序。高考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异地参加高考(即未在君山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天内,将志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君山区教育局。
三、其他招生政策均按湘教发〔201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君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高中、初中起点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工作通知》执行。
请各单位广为宣传,欢迎有志投身农村教育事业、符合条件的高中中毕业生踊跃来君山区教育局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关于调整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中有关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6〕308号)
君山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