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年禁渔”的战略部署,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我局起草了《关于长江君山段及君山区东洞庭湖水域规范垂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如对本通知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并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提出意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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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长江君山段及君山区东洞庭湖水域规范垂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日
关于长江君山段及君山区东洞庭湖水域规范垂钓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年禁渔”的战略部署,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规范垂钓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垂钓范围
1.依法划定君山区长江段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有重大风险的其他水域为禁止垂钓区域。
2.依法划定君山区长江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垂钓区域。(君山区长江铁辅航道处至广兴洲镇熊家门水源取水口区域)
二、规范休闲垂钓区范围
1.城陵矶水位26米以上,东洞庭湖君山段沿堤管理水域;
2.君山区长江段许市镇洪水港到广兴洲镇熊家门(经纬度:29.54120356°N,112.9183387°E--29.480749°N,112.922696°E)
3.君山区长江段君山区长江铁辅航道处至君山区长江段瓦湾村新建组沿堤水域。(经纬度:29.468381°N,112.973381°E---29.4953°N113.04021°E)
三、规范垂钓行为
(一)垂钓人员应规范、文明开展垂钓活动,积极配合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服从相关管理要求,规避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及时处理垂钓产生的废弃物,自觉保护水域和沿岸生态环境。
(二)在规范垂钓的区域,应当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
(三)禁止使用下列方法或工具垂钓:
1.爆炸钩、盘钩、子母钩、串钩等多钩类渔具;
2.探鱼设备、无人机(船)等辅助装置工具;
3.有毒有害饵料、窝料和添加剂;
4.泥鳅、鱼虾类等水生生物活体作为饵料、窝料;
5.使用船、艇、排筏、浮台等水上漂浮物垂钓;
6.水中搭建钓台或涉水垂钓;
7.使用国家、省公布的其他禁用渔具和方法。
(四)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我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举办垂钓比赛等团体性垂钓活动。
四、钓获物管理
1.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钓获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明显外伤的,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2.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生产性垂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规范垂钓管理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十年禁渔”工作,公安、市监、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湖(河)区和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沿湖(河)各街道(镇)、场综合执法监督管理机构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自辖区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联动,紧密协作共同做好东洞庭湖及长江君山水域规范垂钓管理工作,及时劝导、制止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六、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线索举报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垂钓管理,积极举报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公安110,渔政:19918017115。
八、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2月20日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长江、洞庭湖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君政告〔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规范垂钓管理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