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暨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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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区内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岳阳市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016年8月1日至9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暨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检查范围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1、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检查其约定的工资报酬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

2、查看用人单位夏季高温期间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情况和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要求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市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省厅规定高温津贴每月不低于150元。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至37℃之间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立即停工,防止中暑;要加强监管劳动者夏季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暴晒和疲劳作业,严禁高温下强迫劳动,不得以高温停工和缩短工时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3、查看台账检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否建立了工资支付台账,要求提供具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

4、查看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5、随机约请劳动者代表调查工资发放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人社局专门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廖立红同志任组长,刘持明同志任副组长,熊健宇、毛雄伟、彭波、李鼎、张宇、高臻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毛雄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30-8171111。各镇(办)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明确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

(二)主动作为,畅通举报渠道

执法检查组要深入一线劳动场所,主动开展执法检查,要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和扩大社会舆论监督范围,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咨询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区劳动保障维权举报投诉电话0730-8115085 0730-8115180)。各镇(办)劳动保障服务站要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加强协调和衔接。对各辖区连接部位,要积极协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三)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各镇(办)劳动保障服务站要抽调专门人员配合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要摸清企业用工情况,要了解劳动者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掌握企业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和防暑降温工作的落实情况,纠正存在的违法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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