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场)民政所: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2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36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3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30元。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要在4月完成并在4月发放低保金时补发1-3月的不足部分,确保按时完成我区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实事任务。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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