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的公告
索引号 | jsmzj/2023-207694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公开日期 | 2023-06-02 09:39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经调查,岳阳市君山区民众花鼓戏剧团未按照规定接受2021年度、2022年度检查,未按要求报送重点检查材料等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之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岳阳市君山区民众花鼓戏剧团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要求;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高
联系电话:0730-3061897
单位地址:君山区世纪大道88号
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岳阳市君山区民众花鼓戏剧团 |
52430611580948323E |
2021-2022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按要求报送重点检查材料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 |
撤销登记、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
岳君民社罚决字(2023)第1号 |
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 |
202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