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mzj/2018-1349973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15 公开日期 2018-05-15 09:42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君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君办〔2018〕12号)精神,为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规划。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精心组织。充分利用机关宣传栏、宣传窗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法规,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设立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精准部署。充分利用自身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民政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案件移交机制,及时通报涉黑涉恶线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教育

为营造良好的民政工作环境,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防止黑恶势力向民政系统渗透,我们将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2.做好结合文章。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向基层干部和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创新宣传载体。围绕“全国两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充分利用民政对村(居)委换届选举所赋予的指导职能,积极引导村(居)民把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的居民选进村(居)委班子,引导村(居)在法律框架内工作生活。

2.抓好人民调解主责主业,加强与公、检、法的密切合作,探索人民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民政服务对象的管理

1.加强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民政是唯一民字当头的政府部门,其工作职责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最后一道保障网。作为民政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兜底作用,公平公正保障每一位民政对象享受民政待遇,防止因为不公而引发上访事件发生,从而激发社会矛盾。

2.加强民政对象的引导。民政对象的自身条件千差万别,个人收入隐敝性强,核准难度大,加之认知感的差异,有可能类似的民政对象所享受的政府救助有出入,民政对象不要以偏概全,全盘否认走极端,制造严重违法涉黑涉恶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科同志任组长,周肖雷、冯广兴、陆晓斌、刘和平、刘屹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点镇(街道)民政所,机关干部包片、民政所联村(社区)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