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湖南省审计厅组织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2019年1至2季度,重点审计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减税降费、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总体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市县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坚定不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筑牢经济平稳运行基础,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各级各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推进方面。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发挥清欠工作的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增强清欠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清欠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夯实我省营商环境基础,打造诚信政府。
三是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结合湖南经济发展实际,统筹谋划,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推进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县市区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支持产业项目发展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不到位。
一是产业扶持资金拨付不及时。如因未及时组织办理申报验收手续,截至2019年3月底,桂阳县滞留滞拨67家企业2017至2018年度制造强省、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各类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共计903.89万元。芷江县滞拨1家企业2018年度制造强省专项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
二是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到位影响政策推进。长沙市2016年出台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计划连续三年从市工业发展资金、市科技发展资金中分别整合500万元的专项发展资金,支持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检验检测和认证产业发展,三年共计整合资金3000万元。由于部门间工作衔接不到位,截至2018年底仅整合到位工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影响政策推进落实。
三是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如韶山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5个旅游产业项目,涉及总投资14.26亿元。由于项目位于韶山风景区内,其中2个项目因不符合景区规划未批先建已被叫停,3个项目因方案批复尚未完成而未开工。截至2018年底,上述5个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9,903.76万元。
2.企业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融资成本高。如娄底市娄星区工业园某企业,通过融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担保公司除要求企业质押等额资产外,同时收取评估手续费9.45万元,并扣留贷款总额10%即60万元作为担保保证金。后在该企业陆续偿还本金300万元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仍扣留全部保证金未予返还。按照测算实际融资成本达到7.93%,是同期贷款利率的1.67倍。
二是融资渠道受限。如岳阳市君山区目前仅有1家担保公司,自2016年起一直未正常经营,没有发挥为实体经济提供担保的作用。新邵县政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未按规定设置担保基金,近两年仅为1家小微企业提供贴息,同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存在人为增加审核条件、多计息和资金结存过大等问题,无法发挥实效。
三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企业财务成本,挤压利润空间。如湖南远东钢模有限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回款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和铁建银信、云信等电子信用凭证,而公司材料供应商拒收票据,全部要现款现货,由于公司收入与支出的现金流不匹配,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增大了企业财务成本。2018年公司为此增加的财务成本为480万元。
3.“放管服”政策未落实到位。
一是政府主管部门未与所属国有企业脱钩管理。如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区房管局所属的国有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由区房管局局长担任,公司业务、财务由房管局统一管理。截至2019年3月底,企业未与区房管局脱钩管理,也未纳入区属企业整合计划。
二是依托行政职能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如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托自身行政职能参与市场经营活动,2018年,该局以树木移植施工、道路园林绿化维护、提质管理经费等名义,先后与16家单位签订合同,取得收入共计533.78万元。
三是违规收费。
(1)以捐赠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如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接受35家企业、6名个人以“蓝天保卫战”名义捐赠的款项共计156.65万元,用于支付抑尘车购置运行费用。
(2)自立项目收费。如新邵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自立项目,以工作经费的名义向企业分别收费27.08万元和19.28万元。
(3)已取消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如芷江县农机局违规收取32人已取消的“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共计1.67万元。
四是行政审批事项未优化。如长沙市雨花区和岳麓区人社部门未将新开设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户基本信息,实时同步到市工伤保险办理平台,造成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核费环节,需持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缴存表,分别到开户银行、建设单位、区劳动监察大队盖章确认,未能有效减轻企业“少跑路”负担。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已采取措施,通过加快资金拨付、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统筹调度等,不断促进产业项目发展;通过加强担保公司管理、协调银企关系,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通过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清欠工作不到位。如张家界永定区要求区直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乡镇等共108家单位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表明仅沅古坪镇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41.44万元,其他单位均未拖欠。而审计抽查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区国土局、区交投公司等6家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对截至2019年2月底工程款支付情况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已完工项目未按合同及审计报告要求,欠付民营企业工程款共计22,145.35万元,与上报金额相差巨大;新邵县部分单位存在履约保证金未纳入清欠范围情况;岳阳市君山区2019年2月召开清欠工作部署会,3月初才制订工作方案并初步完成摸底工作,清欠工作滞后。
二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如芷江县交通局、水利局等4个单位共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249笔,共计14,494.87万元;长沙市岳麓区、雨花区的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实施的29个项目拖欠工程款、采购款3,020.89万元;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拖欠区内14所学校、25个项目工程款共计1,290.56万元。
三是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如张家界永定区交投公司、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公司146个项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5,632.42万元;益阳高新区高新集团公司、东创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账款50笔,共计2,002.78万元;芷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芷江县扶贫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10笔,共计2,004.6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已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清欠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健全清欠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清理到位。
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东安县税务局收取2家企业“过头税”7,580.98万元。
一是县税务局2018年1月向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提前征收7个在建项目的税费3,536.56万元。
二是多收企业所得税4,044.42万元。东安县税务局多收取县农商银行2018年度、2019年第一季度所得税2,764.42万元、1280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县税务局已退还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多缴的税款1,200.04万元。
2.4个县市区的8家部门单位依托行政职能违规收费360.29万元。
一是武冈市3个部门单位违规收费178.45万元。如: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16年至2019年5月违规开展有偿检测服务,收取检测费163.01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至2018年向148家经营对象,违规收取或多收取信息检索费、审查费等13.56万元。
二是东安县3个部门单位违规收费55.29万元。如:县城乡规划办公室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违规向企业收取已取消的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服务费44.68万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已免收的不动产登记费6.49万元。
三是常宁市1个部门违规收费108.46万元。2017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3个环卫所,重复收取辖区单位垃圾处理费108.46万元。
四是长沙市望城区1个单位违规收费18.09万元。2018年以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所属产商品检测中心违规开展营利性的检测认证业务,收取5家企业检测费用18.09万元。
3.3个县市区的7家单位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项目保证金、措施费。
一是常宁市1个单位违规收取、未及时清退文明措施费。2012年以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强制要求辖区内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且未按进度退还。截至2019年5月底,有3116万元未退还给施工企业。
二是浏阳市3个单位超标准预留、未清退质保金。其中: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实施的1个项目,按照5%比例预留工程质保金,超过国家规定3%的标准;浏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2家单位未及时清退质保金19.11万元。
三是长沙市望城区3个部门超标准预留保证金。区水务局等3个部门负责实施的6个项目,按照5%比例预留工程质保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已采取措施,组织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修订和出台相关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中介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3个县区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不到位。
一是东安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不到位。截至2019年5月底,东安县污染防治不达标的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未按计划启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抽查2家养猪场,养殖场粪污废水直排,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二是双峰县某牲畜养殖场污染问题未根治。双峰县青树坪镇卫星村牲畜养殖污染问题于2016年6月被湖南经视频道曝光,县政府责成青树坪镇政府于2016年底完成治理。现场审计发现,该污染治理项目计划实施的生态氧化场被改成了露天沉淀池,池内养殖粪污清理不及时,直排周边小河,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浏阳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未落实。浏阳市作为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区域,2018年集中无害化处置率应为100%。截至2019年5月底,浏阳市32个乡镇街道2018年回收的69,391.14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仍存留在各回收点,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2.2个县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华容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进展缓慢。截至2019年5月底,华容县计划2019年2月完工的1.2万亩田间工程项目,仅完成计划工程量48.8%。
二是益阳市赫山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5月底,赫山区已基本完工的1.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办理报建手续,也无正式的施工图,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3.3个县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华容县挪用专项资金900万元。华容县2018年12月将中央下达万庾镇田铺村等2个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00万元,用于高山农业数字建设项目。
二是长沙市望城区1个合作社骗取私分财政资金390.9万元。2013年以来,望城区靖港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虚增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骗取上级农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私分财政资金190.9万元。审计机关已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浏阳市农业产业资金滞留1,152.6万元。截至2019年3月底,因项目未完成、未验收等原因,浏阳市2017年至2018年农业产业资金1,152.6万元,滞留在市农业、林业等部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已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项目建设效果;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