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jsjtysj/2025-2270694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5-02-14 01:5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港航水利集团,厅直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和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5〕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市场发展
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部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核查、补录、录入和推进应用工作。
二、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自查补录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部文件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自查、补录工作。建设单位、从业企业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未更新的,应及时在系统按程序补充更新;监理工程师个人自查后,对需要补充更新的,由从业登记企业复核后,在系统按程序填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企业做好市州负责监管的水运项目信息的自查和补录工作,并及时完成初审;省港航水利集团要督促所负责建设的水运项目信息的自查和补录工作,并及时完成初审;省水运事务中心要配合省厅做好水运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信息的自查和补录省级审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省交通质安局要配合省厅做好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等个人信息和业绩信息核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相关单位在信息录入或审核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的,请及时与省厅联系。联系人:刘子龙、许冰聪(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88770487
三、及时总结经验,常态开展录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要及时总结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自查、补录工作过程中的经验,随着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开展信息录入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录入项目基本情况、各阶段审批和管理信息;从业企业签订合同后,要及时录入标段名称、中标企业名称、中标时间、合同金额等信息。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完善个人业绩信息,并逐级审核发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