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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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机关相关股室:

《君山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君山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4日


君山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31号)及有关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做好志愿填报,组织招生录取和报到注册,开展招生督查等。

组  长:彭海泉

副组长:杨嘉勇   谢作楚  

成  员:夏忠育   陈东曙   卢  勇   孙建国   李望龙   

蔡良美   单世鹏    杜治武   李友军   李大航   

赵克虎   黎  明    高迪枝   卜佩云

二、招生政策

(一)按照初中毕业生95%以上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合理引导普职分流,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依据志愿,综合衡量,划线录取”的原则。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十科总分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当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新生。在区外就读初中、没有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参加市十六中录取。

(四)不得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另行组织招生考试,不准借学科竞赛的名义提前录取新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或将文化成绩进行折算后录取新生。

(五)区内两所普高面向全区招生。教育局根据核定的两所普高招生计划,分别对两所普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核定下发录取学生名册(含调剂补录学生名册)。教育局根据核定下发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注册。

(六)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市十六中招生计划的55%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享受市十六中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校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以上。

(七)两所普高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分数线,未报经局党委研究同意,任何高中学校都不能随意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随意降低录取分数线。未报经教育局同意擅自录取学生的,不予注册。

(八)区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区招生。

(九)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学生不得录取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新生。

三、招生计划

(一)市十六中招生计划为600人。分解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将招生计划的55%作为指标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人数=市十六中指标计划数÷全区初中考生总数×该校考生总数);第二部分,将招生计划的45%作为择优计划,在各初中指标生录取后按全区考生中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君山中学招生计划与去年大体相当。

(三)君山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为500人。

四、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工作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区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进入我区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区内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擅自接纳招生学校进行宣传。

在规定的招生宣传期间,各生源学校要开辟招生宣传专栏,面向全体毕业学生公布今年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等。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1.参与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市十六中;

2.参与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君山中学;

3.参与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君山职业技术学校。

(二)填报时间

全区统一组织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之后(6月30日左右)。

(三)填报办法

1.市十六中志愿填报:①按指标计划填报。各初中将本校学生中考成绩公开排序,根据指标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中考成绩不能低于录取分数线的95%)。②按择优计划填报。区教育局根据全区考生中考成绩排序情况,统一剔除各初中按照指标计划填报志愿的学生后,根据划定的十六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向各初中提供按择优计划填报志愿的学生名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2.君山中学志愿填报:区教育局根据全区考生中考成绩排序情况,根据划定的君山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向各初中提供填报志愿的学生名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3.君山职业技术学校志愿填报:按区内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下考生人数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名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四)填报要求

1.市教体局公布中考成绩之后,区教育局将确定一天时间(6月30日左右)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告知学生,并通过家长会、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家长,让他们知晓填报志愿的大致时段,中考后随时做好来校填报志愿的准备。

2.区教育局确定填报志愿时间之后,各初中学校务须通过各种方式快速通知学生和家长(注:要做好通知的具体情况记载,以备查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填报纸质志愿,并由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交学校存档备查。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逾期不再组织填报志愿。

3.各初中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从维护学生的利益出发,在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根据招生政策和考生实际,提出合理化的意见,确保不同个性的学生能合理流动。

4.各初中学校要按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志愿输机上传。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十科总分为主要依据,按照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十科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再相同时,根据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二)参与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市十六中(录取大致时间为7月1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区教育局将每所初中学校的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该校指标计划数(总分低于市十六中第一次划定录取分数线的95%的学生除外),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统一进行录取;其次,区教育局对全区所有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剔除市十六中的指标计划数后,按照择优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学生的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统一进行录取;第三,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调剂补录。

(三)参与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君山中学(录取大致时间为7月2日)。

(四)参与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君山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大致时间为7月3日)。

(五)市十六中指标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指标生遵循在本初中学校中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且分数不得低于市十六中第一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95%,否则此指标计划用于择优计划面向全区初中学校调剂录取。

七、《通知书》发放

区内两所普高根据区教育局统一核定下发的录取学生名册(含调剂补录学生名册),自行填制录取通知书,送至学生家中,并由家长签收。

八、报到注册

(一)区内两所普高须凭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区教育局根据核定下发的录取学生名单(含调剂补录学生名单)进行注册。未报经教育局研究同意擅自录取学生的,不予注册。

(二)区外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非正常途径招收我区学生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市局招生文件从严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承担。

(三)君山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将学生注册。

九、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招生督查和报告制度。各生源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有关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确保全区“一盘棋”。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同时要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掌握招生动态,实行阳光招生。

(二)严格实行“十二个严禁”的规定。⑴严禁任何区外招生学校擅自进入我区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⑵严禁任何初中学校擅自接纳招生学校进行宣传;⑶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本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到区外学校或由区外招生学校在区内外租用的场所参加招生考试;⑷严禁任何教师对毕业学生进行诱导,暗中为区外招生学校争揽生源;⑸严禁区内任何学校(含小学)教职工为区外招生学校设立招生点;⑹严禁任何学校领导、教师向计划外招生单位提供任何生源信息(包括学生花名册、成绩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⑺严禁超计划招生;⑻严禁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招生;⑼严禁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⑽严禁虚假宣传;⑾严禁有偿招生;⑿严禁招收借读生。

(三)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教育局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建立讲评制度。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将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的初中学校实行奖励,对进入区外学校就读现象较为严重的初中学校展开调查,对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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