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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sfj/2026-2384444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6-06-18 09:17:57
公开日期:2026-06-1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执行地的有关规定
来源:君山区司法局
日期: 2026-06-18
浏览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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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人民国社区矫正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