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蔬菜新型经营主体:
2018年君山区被农业部、省农委确定为“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项目”试点县,根据《2018年君山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实际,现决定对蔬菜生产基础条件好、有一定种植规模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遴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主要任务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及技术模式的应用与示范。希望符合条件的主体踊跃参与,积极申报。
一、项目概况
1、实施规模。根据我区蔬菜发展现状,确定我区2018年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任务为0.85万亩
2、技术模式。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四种技术模式,即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示范区200亩;有机肥+配方肥示范区2500亩; “畜-沼-菜”技术示范区800亩;“蔬菜地种植绿肥倒茬”技术模式示范技术示范区5000亩。
3、资金使用及补贴标准。君山区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物化补贴主要用于就近就地畜禽养殖废弃物积造堆沤施用有机肥补贴、生产补贴、购买商品有机肥及绿肥种植。
二、主体遴选条件
1、遴选实施主体要求。优先选取设施蔬菜种植大户、农事企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主体应在工商局注册或由区农村经营服务站认定登记,实施主体有成熟的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生产规模化程度较高、土地流转合同手续完备,蔬菜种植面积符合申报要求,有能力按标准化种植技术要求生产,同时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必须符合当地实际。
2、面积要求。蔬菜种植优势突出,在本地蔬菜种植面积较大 ,其中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0亩(设施蔬菜200亩)以上。核心示范区设施蔬菜面积在1000亩以上。
3、蔬菜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蔬菜优质安全,生产标准化 、质量可追溯、经营品牌化全面推行、优先选择“三品一标 ”认证数量较多的乡镇。
4、地方政府重视。乡镇政府重视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政策支持力度大,组织方式有创新。乡镇农业部门蔬菜栽培技术力量强 ,工作基础好。
三、遴选程序
1、符合创建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农业局递交申报材料,自愿申报。
2、申报主体持乡(镇)签署意见的“申报表”,上报区农业局,待审核结束后,区农业局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区农业局备案。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申报通过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君山区2018年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进行实施。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各参与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资格。
2、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3、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面积任务完成或者逾期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4、申报表由申报主体及所属乡镇政府盖章,同时附有主体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3月12日。
附件:2018年君山区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试点区实施主体申报表
联系电话:0730-8170766
邮箱:346053393@QQ.com
君山区农业局
2019年3月4日
附件点击下载:君山区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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