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2亿元,占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20.5%。 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54亿元,占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13.1%;非税收入1.48亿元,占预算的101%,同比增长42.9%。税比70.5%。
全区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11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完成12.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8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18亿元,调出资金平衡一般预算3.2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9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亿元,就业资金收入0.11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7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亿元,就业资金支出0.11亿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底预计我区政府债务32.1亿元、隐性债务21.78亿元、关注类债务1.02亿元,财政暂付款1亿元。根据2023年底债务余额与全年综合财力分析,我区债务率约为195%,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风险提示区不变。
因目前尚未关账,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2023年预算工作主要特点。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组织财税入库,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守住“三保”工作底线,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1.坚持有保有压,切实兜牢“三保”支出。从严从紧科学编制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尤其是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的优先地位,确保预算足额安排。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政策落实。
2.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区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力保年度区本级税收任务圆满完成。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充分挖掘各类非税增收潜力,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征收入库。二是把握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通过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上级资金14.23亿元,争取债券资金4.86亿元。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21亿元,付息0.99亿元,圆满完成十年化债年度工作任务,确保我区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风险提示地区。
3.坚持惠农惠民,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民生政策,全区民生支出16.7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8%,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投入衔接资金0.47亿元。二是推进重点社会事业建设。投入教育资金3.03亿元,投入社保和社会救助资金3.57亿元,投入卫健资金1.52亿元,投入环保资金0.76亿元。三是保重点项目支出需要。拨付1.85亿元用于城区集中供水、滨江路修建等项目建设;统筹整合涉农资金0.2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工作质效。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出台了《君山区“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全面完成预算一体化建设。将我区各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并将当年预算指标和预算单位人员台账全部录入财政预算系统,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力推动“三资”改革。在全面清查、分类梳理的基础上,积极制定资产处置实施方案,按照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原则,高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21.05亿元,形成上缴国库收入9.46亿元。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单一,财政稳定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三保”支出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收支矛盾尖锐;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思想认识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奋进之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资源统筹、收支匹配、结构优化、绩效优先”的原则,落实零基预算编制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重点领域保障,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完善项目库管理,进一步推进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的要求,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发展现状,2024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亿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数增加0.5亿元,增长10%。税比70.8%。
2.本级可用财力来源。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4.13亿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形成财力5.52亿元,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6.12亿元,加调入资金2.93亿元,减上解支出0.44亿元。
3.本级财力支出安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部门预算初步汇总情况,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亿元。支出投向情况是:人员类工资性支出4.91亿元,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支出0.23亿元,其他运转类常规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8.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9.4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亿元,耕地指标交易2亿元,“三资”盘活4.2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0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15亿元。
2.本级支出预算。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9.48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2亿元,PPP项目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0.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0.5亿元,隐性债务还本3.28亿元,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支出0.05亿元,调出资金2.93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0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4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亿元。
2.支出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9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24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7亿元。
三、凝神聚力,全力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
1.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排除万难,着力稳住收支基本盘。一是千方百计稳收入盘子。以更主动、更积极的姿态把握收入组织力度和节奏,对全区收入形势进行跨周期的科学动态研判。努力培育夯实优质税源,进一步谋大引强,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夯实税源基底,确保预算收入平稳、质量向好。二是多措并举争上级债券。加强一般债、专项债券、国债争取力度,建立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定期会商机制,完善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三是多管齐下争项争资。全面梳理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农业、水利、交通、环保、住房保障等资金,力争2024年争资增长10%以上。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比上年压减20%标准控制2024年区直单位运行维护费和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预算。二是加强资源统筹保重点支出。将“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及其他刚性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足额保障,严格控制其他非必要支出。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部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全年部门整体支出进度力争达到95%。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余和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
3.深化各项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强财政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制度。二是持续推进“三资”改革。激活国有土地,做活特许经营权,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资国企提质提效。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树立“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把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政策决策和管理全过程。
4.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警惕和防范财政领域风险。一是始终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强化财政库款调度,确保库款平稳安全运行。三是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申报、发行、使用和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村级债务。
5.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压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行为的监督。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收回资金、调减预算。二是加强镇村财政财务监管,实施乡镇财政绩效考核,督促乡镇落实依法理财主体责任,提升乡镇财政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财会监督报告制度。坚决纠正不合理不合规支出,确保财经纪律红线不踩、底线不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