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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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czj/2019-163379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岳财发〔2019〕28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19-12-03 04:05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14号)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及“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管理机制。现就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范围

预算编制有目标。所有使用财政经费保障的市级预算单位的政策、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管理范围,其中项目支出涵盖中长期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包括部门预算项目、市直专项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但以下“三类专项”除外:①各类人员福利待遇及补贴、医疗待遇类专项。②保密类专项(附保密说明)。③还本付息专项等。

二、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1)填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指向明确,重要关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绩效指标应当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绩效目标真实情况的关键指标。二是细化量化,定性具体。绩效目标以定量表述为主,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来体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定量指标应同时列明计算公式。定性指标应具体明确、可考评。三是合理可行,相应匹配。设定的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还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编制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原则上 “就高不就低”。绩效目标设置过低或过高,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结果。

二、绩效目标审报审批流程

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流程详见“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流程图”(附件4)。

(一)“一上一下”阶段

1.预算单位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主体责任原则,绩效目标由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分级设定。主体填报单位应根据2020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对标申报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绩效责任人。项目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应随同项目材料一同上报预算部门。特别是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公布的绩效目标申报表9类及绩效指标32个模块分类填报(附件7)。预算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3),随同部门预算一同录入市财政局内网“财政综合管理系统”。

2.财政部门审核。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继续参照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试点模式,市财政部门将预算单位归口管理的8个业务科室划分为4个标段(附件5),集中委托第三方绩效目标跟踪评价服务,并组织对预算单位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考核评价评分(附件6)。

3.第三方跟踪审核。财政部门审核阶段,委托第三方对应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进行全程全方位跟踪审核,第三方将指派专人与填报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沟通指导,从项目资金申请、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方面,按照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审核。一是审核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申报范围,是否存在应报而未报的目标;二是审核目标内容是否完整、全面,绩效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清晰明确;三是审核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四是重点针对预算单位新增绩效目标,以及对比上年度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资金项目,进行重点实质性审核,并对申报质量实施考评。其中:审核结果为“优良”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一般”的,可反馈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较差”的,应反馈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程序重新报送,绩效目标修改不完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4.预算单位修改。各预算单位应当认真参考市财政局业务部门及第三方反馈的审核意见,组织本部门单位对标及时修改完善。对于涉密部门或涉密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按照本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审核和管理,不纳入第三方服务范围,但需将绩效目标项目名单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和对口业务科室备案。

(二)“二上二下”阶段

1.预算单位编制。各预算单位结合预算控制数及绩效目标审核情况,详细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部分绩效目标调整幅度较大,以及新增的绩效目标,应同步向财政部门提交纸质版绩效目标申报表再审。

2.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局通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纸质版绩效目标申报表审核为主,对符合要求的部门整体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予以通过,并做出填报质量评价。对未按要求应编未编的,一律反馈到预算单位进行补编;未及时对纸质版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修改完善的,绩效目标设置仍存在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所需完善内容,原则上纸质版不能通过,系统内不予通过。

3.预算单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预算项目,预算单位应再次参考市财政局及第三方反馈的审核意见,组织修改完善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报至市财政第二次再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预算安排流程。各预算单位将确认通过的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编入预算系统。

(三)绩效目标批复

市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二上”录入“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的预算项目,对标第三方跟踪审核确认的绩效目标,在批复预算时,将同步批复与预算编制对应的纸质版预算绩效目标。经批复后的绩效目标不得任意修改。如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修改绩效目标,可在项目实施前或进度实施50%前按程序申报修改,原则上只允许修订一次。新增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程序另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绩效目标结果应用

1.责任约束应用。前移绩效管理重心,建立绩效目标编审机制是细化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关键环节。2020年将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试点实施部门责任问效及责任追究制。除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政策项目支出由财政部门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外,预算部门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及所有项目支出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2.预算单位应用。预算部门将根据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同步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及绩效评价;自主对所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政策与项目支出,按照“优良、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及时作出绩效评价,及时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跟踪问效”,并对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3.财政部门应用。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岳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严格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执行、监督以及政府绩效“问效问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

四、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要注重协调配合,形成绩效合力,及时沟通解决在编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实事求是反映项目资金预期绩效水平。

2、及时报送、严格考核。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申报进度与申报质量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布置,抓紧落实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各预算部门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目标编报情况进行系统自审,主动对接第三方跟踪评价,并在预算编制中应用审核结果,确保申报质量。市财政部门将根据绩效目标报送质量,严格按照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中有关规定,对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跟踪考核。

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编审过程中,需要衔接及咨询事项,请及时与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钟菊、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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