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真正把绩效理念提升为绩效行动,筑牢绩效管理工作基础,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强化财审联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绩效管理扩面提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绩效主题培训(1-10月)
以落实《办法》及年度目标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开展全员多元化培训。
1.组织参加上级培训(3-5月)。按照市局培训计划参加绩效管理现场培训,组织预算单位直接参加培训或组织区级专场培训。
2.走出去学习(6-10月)。根据省市财政审计系统安排的学习计划,组织绩效管理团队分批次赴外研讨学习。
(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6-12月)
坚持绩效导向,对照省市级构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办法,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行为,强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全年)
前移绩效管理关口,试点拓展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做优绩效目标管理,力求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运行。
1.绩效目标申报审核(2024年12月)
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已于2024年12月份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跟踪审核,并指导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必要时应组织第三方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基建投资项目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与绩效目标跟踪评价,申报质量及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依据。
2.绩效目标批复与公开(1-6月)
试点向区人大报送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所涉及的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草案)。待2025年度部门预算经区人大审查批准后,对标“四本”预算涉及的所有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应同步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四)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全年)
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对资金绩效运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实施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发现问题偏差应给予及时纠正。
1.部门绩效运行监控(5-11月)
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并将9月底的监控情况,在10月份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表,其中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以上项目支出需要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监控表。
2.重点绩效跟踪监控(9-12月)
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按监控节点进行审核和汇总,视情况选取部分重点支出的政策与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监控,监控情况并入年度本级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并督导将其监控结果与预算进度安排挂钩。
(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4-12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预决算同步实施,全面考量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和效益。
1.预算单位绩效自评(3-5月)
预算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范围应覆盖本级全部预算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自评材料及附件应于5月10日前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在自评基础上,预算单位应针对上级管理部门及年度绩效管理要求,自行选择1-2个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或重点绩效监控。针对预算单位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财政部门再组织第三方实施跟踪再评价;预算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在区政府网站专栏公开。
2.财政重点绩效评价(6-12月)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扩面提质”再升级,应对标省厅、市局考核要求,延伸择选涉粮资金、民生保障与财政奖补资金、政府债务以及涉及社会关注等重点支出项目。于5月底前将重点绩效评价选项(草案)报同级政府审定;7月底前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现场绩效评价;11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归集整编2025年度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综合报告,上报同级政府、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
(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全年)
绩效评价有结果,评价结果有应用,逐步实施“五挂钩五约束”机制,是绩效管理实施关键,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落脚点。
1.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整改机制(1-5月)
严格按照《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机制。区财政局将协同区审计局、驻局纪检组“三组合”成立整改跟踪督导组,对标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反馈11家被评价项目单位的问题点,逐一反馈、回头看,再问效。
2.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1-6月)
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原则,预算部门应针对2024年度绩效自评、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价结果及整改应用情况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财政部门应归集上报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落实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1-12月)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整改,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
4.落实省市政府绩效考评机制(12月底)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评估有机结合机制。做好2025年省市综合绩效评估对接工作,完善预算部门有关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按绩效考评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绩效总结与佐证材料。区财政局将对标采集的考评数据上报区政府,并提请对前期绩效管理考评低效单位实施整改问责机制。
5.落实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全年)
结合区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商定重点选项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实时开展财审联合行动。针对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审协同交流成果互用,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
三、工作要求
1.持续推进。坚持以绩效目标为龙头、执行监控为支撑、结果应用为核心,全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问效闭环。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等系列常态化工作,将按照省市相关制度及明确的规定动作要求,分步骤对点对标执行。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应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绩效目标和自评。
2.责任落实。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担负全面绩效管理组织责任,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加强在人员、机构和经费方面的基础保障,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标准引领,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