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2017年底,各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基本完成华容河整治任务。
二、到2018年底,全区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主要河道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
三、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全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区“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全区河道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一)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36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2左右。
(二)水体水质根本好转。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及重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左右,重点镇基本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水域岸线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达到85%;河湖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
(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垃圾河、黑水河、臭水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2%,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2%;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
(五)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河湖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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