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选择中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告知函
索引号 | jslsj/2024-2242221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粮食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09:2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相关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
自今年4月我省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来,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推动了我省汽车消费市场繁荣发展。但我们在资料审核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消费者存在购买一辆新车重复申领中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情况,与国家和我省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宗旨明显不符。为此,根据《2024年湖南省“惠购湘车”置换更新补充公告》和《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请您在规定时间内明确选择申领中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如选择申领中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请于2024 年11月8日前联系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联系电话: 0731-84885123),按要求退回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如选择申领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联系当地商务局,明确放弃中央报废更新补贴。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明确选择中央报废更新补贴或是省级置换更新补贴的,将视为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专此致函,予以告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