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粮食局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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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61000/2016-1193725 发布机构 君山区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1-03 公开日期 2016-01-03 12:0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环节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食品安全、建设和谐君山为出发点,通过日常监管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推进我区猪肉、酒类食品放心工程建设,确保我区公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以猪肉、酒类产品为重点,以定点屠宰企业、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为重点对象,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加大对制售含瘦肉精猪肉和注水猪肉、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区生猪屠宰秩序,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三、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强化监管,规范屠宰企业行为。

(二)保持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和乡镇定点屠宰率95%以上,区内超市、餐饮单位、学校和集体食堂销售、使用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三)酒类流通企业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确保屠宰场卫生。重点是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严格实行“三消毒”,即车辆进出先消毒,工具用后即时消毒,场内每天都消毒,杜绝了二次污染。二是健全完善台账管理,做到三个保存期不少于两年。要求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肉品检验检疫结果记录、检验不合格生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记录等三个记录台账齐全,均按条例要求保存完整,保存期限都至少两年。三是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杜绝不合格肉品上市。检验检疫严把“四关”,即严把生猪入场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君山定点屠宰场由防检站常驻2名检验人员进行检验,钱粮湖和良心堡等乡镇屠宰点由各镇畜牧专干负责检验(业务上由防检站指导),做到每批必检,对发现的问题肉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未经检疫合格的生猪不屠宰,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出场。另外,要重点落实“瘦肉精”、“注水肉”的检测制度,坚决杜绝上市销售。

(二) 规范酒类流通行为,净化酒类销售市场。借机构改革成立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的契机,全面行使对酒类流通的管理职责。通过加大对区内酒类批发零售企业、超市、餐饮单位等酒类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和行业经营守则,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行为,确保酒类流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规范经营、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促进酒类流通市场健康发展,不出问题。

(三)开展“打非”、“打假”专项行动。一是积极开展“打非”行动,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及病害猪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在城区,以集贸市场上的猪肉经销户为目标,实行以面带点,面上每天查一次,屠宰点上每周的晚上查一次。在乡镇,实行以点带面,以屠宰场为中心点,每周检查一次。此外,还主动加强与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打击私屠滥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开展酒类打假行动。通过部门联动、邀请酒厂打假人员协同配合等方式,加大对酒类流通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深入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主要节假日期间,积极与区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猪肉经营户、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进一步净化全区猪肉、酒类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


君山区商务粮食局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