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信访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00/2018-1416972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政府 | 文 号 | 岳信党〔2018〕11号 |
生成日期 | 2018-04-26 | 公开日期 | 2018-04-26 04:35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科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的通知要求,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市信访局党组
2018年4月26日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建设,通过明规矩、担责任、查问题、抓整治、严追究,确保信访部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进一步将严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下同)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1.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严禁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宴请和送礼。
3.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和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巧立名目宴请。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岳阳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按用餐标准安排。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
7.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方面
8.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9.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10.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帐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二、自查自纠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信访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科军
副组长:李 霖、刘迪虎、许爱秋、王 维
成 员:杨 斌、周荣湾、郑雄伟、钟永华、杨细庭、
张定远、朱斗志、邱 梁、凌景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步骤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30日,我局将围绕以上三个方面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清理核实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张差旅票据、每一笔红包礼金。
(二)深入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将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督促整改。
(三)及时汇总上报。4月28日前,各科室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报办公室综合汇总。自查自纠结束后,办公室及时汇总问题整改情况向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实行一月一报。
四、专项治理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绝不允许阳奉阴违、变通办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深抓细抓紧抓实抓到位。局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心存侥幸、搞形式走过场,也决不搞下不为例、姑息护短。
(二)严查典型案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无论是上级交办或移送的,还是自查自纠发现的,要始终保持对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既要防患苗头成问题,更加严查典型案例以警示。
(三)坚持立行立改。对公款吃喝或使用公款违规报销、冲抵吃喝费用,应当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局财务。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各科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