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国信党〔2016〕15号)

来源: 国家信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00/2018-1429758 发布机构 君山区政府 文 号 国信党〔2016〕15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4-12 公开日期 2018-05-16 11:54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制度文件

名 称:国家信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文 号:国信党〔2016〕15号

生效日期:2016年4月12日     废止日期:

效 力:有效                 发布机构:国家信访局

国家信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国家信访局实际,现就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法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区分为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层次进行,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注重为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充分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三、具体安排

(一)安排部署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局党组对局机关开展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二)专题学习

按照中办发〔2016〕14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要求,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在线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开展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其间,机关党委组织一次专题辅导,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系列答题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七一”前夕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三)专题研讨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分4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

第一,理想信念专题。针对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交流研讨如何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在信访工作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

第二,道德情操专题。针对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交流研讨如何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第三,遵章守纪专题。针对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问题,交流研讨如何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对党绝对忠诚,清正廉洁,拒腐不沾。

第四,干事创业专题。针对一些党员精神不振、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交流研讨如何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项要求,找出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专题研讨要紧密结合工作和队伍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突出主题、深入交流,达到提高认识、找准差距、明确方向的目的。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的具体组织形式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确定。

(四)讲党课

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研讨,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可安排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代表讲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为支部党员讲党课。

“七一”前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五)党员公开承诺活动

4月中旬,在局机关全体在职党员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每名在职党员按照“两学一做”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向所在支部作出公开承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立党员承诺台账,公开支部每名党员的承诺,对党员践诺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12月中旬,每名党员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对照总结,作出自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员自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并分别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评诺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进行。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1月下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对照中央组织部对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提出的应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查摆。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党小组(处党支部)可参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局领导班子和司处领导班子以“两学一做”为主题,按照中央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

(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2月中下旬,结合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建述职考核情况,确定评议等次,抓好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局党组对局机关学习教育负总责。机关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全过程指导,帮助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重要活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好一些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局党组成员和司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为支部党员讲党课。局党组以党组中心组形式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进行集中研讨。

(三)紧密结合实际,注重讲求实效。从局机关党建工作和信访业务工作的实际出发,将学习教育融入到日常学习教育中,渗透到日常业务工作中。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打造新时期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队伍,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国家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