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
索引号 | jsqnjj/2018-1415826 | 发布机构 | 农经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9-12 | 公开日期 | 2018-09-12 09:59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近年来我区积极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工作,通过积极培育引导,全面规范管理等举措,加快家庭农场建设,家庭农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家庭农场发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截止至2018年8月底,我区共发展各类家庭农场130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95家,从事养殖业的8家,从事种养结合的27家。家庭农场带动耕地流转面积达23689余亩,其中带动流转50—200亩的124个,200—300亩的6个。家庭农场拥有农机具170台(套)。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585人,其中家庭成员数390人。
全区130家庭农场,其中经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121个,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的93%,区农业部门认定62个,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的47.69%。
二、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1、出台扶持政策。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了我区家庭农场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我们制定了《君山区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与扶持暂行办法》,对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登记注册、备案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今年我们又起草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从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扶持政策、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土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产品贮藏销售等工作。对于评选为示范家庭农场的,在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年度工作考评的内容,加强专项督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及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2、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家庭农场实行认定登记管理,由农户自主向所属镇(办)提出申请,经各镇(办)经管站等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经镇(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公示后,由镇(办)经管站统一报送至区农经局,区农经局会同财政、农业相关业务部门实地考察审核后认定。二是要求各镇(办)积极指导当地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帮助家庭农场经营者建立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引导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引导家庭农场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台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如良心堡镇镇团结村湘七哥家庭农场,2016年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40万元,并拥有“湘七哥”商标。农场法人蒋立良,男,51岁,中共党员,君山区第三届君山区人大代表。目前,农场有占地面积6亩的标准养殖场一个(养殖的禽类有肉鸡、土鸡、郎德鹅),26亩的湘莲种植基地和124亩的水稻种植基地各一块,以及种植玉米、蔬菜和鱼塘的32亩休闲农庄一家,相关配套设施一应齐全。2016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80多万元,获纯利50万元。2017年底,农场已获纯利54万元。农场通过临时用工,先后辐射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15人的就业。
3、培育典型带动。围绕我区粮食、蔬菜产业,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的思路,选择经营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家庭农场作为典型进行培育,先后多次进行现场指导。2017年我区有9家种、养、休闲结合的家庭农场成功争创为市级家庭农场。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如钱粮湖镇团东村铭森禽养家庭农场,在我们引导下 2015年11月工商注册登记。农场主熊炜,家庭农场劳动力6人,农场经营面积125亩,其中家禽养殖面积50亩,粮食种植面积75亩, 2016年农场家禽级餐饮收入就达150万元。目前铭森禽养家庭农场有商品芦花鸡存栏10000羽。在他的的带领下周边3个乡镇159户发展芦花鸡养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庭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区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主体是原来的种养大户和返乡创业人员。他们的共同点是热情高、能吃苦,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缺乏科学的生产和管理能力,多数仅限于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
2、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农业生产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大多数家庭农场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难题,由于农民缺少可以抵押的资产,很难向金融部门申请到大额贷款,仅靠小额信贷根本解决不了规模扩大、生产发展中资金短缺的矛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的正常发展。
3、家庭农场内部规范运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还没有具体规定,大部分家庭农场内部运作不规范。虽然省、市、区三级政府对服务、指导和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部门、乡镇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扶持难以落实到位,作用、效果大打折扣。
四、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按照“引导不强制、扶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着力形成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合作联动发展家庭农场的格局。
1、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的意义和政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创办家庭农场的意识,营造加快家庭农场发展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家庭农场主培训班,重点就理论知识、法律、财会、产品认证、商标注册、项目申报等内容进行讲解,切实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对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2、做好指导服务,抓规范管理。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建账、加强核算。大力倡导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指导、协助家庭农场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开发、创建一批叫得响、打得出、影响大、市场好的农产品品牌。指导家庭农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等通过订单生产、直供直销、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合同履约机制。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发展。
3、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市场营销、品牌创建、示范奖励等工作。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服务。加大与金融、保险机构的协调力度,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超对接活动,对家庭农场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和销售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要为家庭农场开展农业保险服务,增强生存、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已明确规定应当享受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税收优惠政策,要坚决落实到位。四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村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培养更多的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家庭农场经营人员。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