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1000/2017-1193860
  • 发布机构:君山区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9-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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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食药监所,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和岳阳市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食安办〔2017〕3号文件要求,君山区食药监局、君山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君山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直接关系青少年的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君山区食药监局、君山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下同)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动食品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或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内及周边1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查责任落实。看是否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二)查主体资质。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食堂,食药监部门要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督促和指导办理许可证,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换证。

(三)查硬件设施。看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布局是否规范合理,“三防”设施是否齐备,餐具的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四)查经销食品。看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留样食品是否规范和记录。

(五)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货登记制度,是否索证索票。

(六)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 (9月2日—9月9日)。

学校及托幼机构应组织自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许可登记。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逾期失效或信息不符的要及时向食药监局申请延期或变更。

(二)进货查验。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大米、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品种要重点清查,做到凭证与实物相符。

(三)设施设备。设备、容器和餐具保持整洁,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类摆放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清洗、消毒、保洁和“三防”设施应当齐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三个专用水池。

(四)场所环境。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积垢,排水出口有网罩,墙壁和天花板应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10日—11月30日)。

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将联合执法,现场排查、集中整治,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责任清单全覆盖、违法查处全覆盖。

第三阶段:通报整改。

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达标的单位将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当场改正的立即整改到位,暂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12月)。

区食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将认真梳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监管模式。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哨”,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按网格化分管片区,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全力推行监管阵地前移,做到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实现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强化宣传教育。区食药监局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的效应,营造人人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区教育局将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督查和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着力源头整治。一是建立进货登记。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学校购进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经营资格证书、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并按要求登记。二是严惩违法行为。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明症结,及时通报,及时严惩,落实治本之责。

(四)严格责任追究。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将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落细责任要求,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或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和渎职行为,视其情节,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食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梳理风险隐患,研究处置措施。各食药监所要按照职能要求,填写《“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附表1)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2),于每月5日前向区食安办(设食药监局食安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1:“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

附件2:“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序号 单位 数量
各级各类学校个数 1 所  
其中:按类别分 中学 2 所  
小学 3 所  
幼儿园 4 所  
其他 5 所  
其中:按学生供餐方式分 自营 6 所  
托餐 7 所  
承包 8 所  
送餐 9 所  
学校食堂个数 10 个  
其中:按许可情况分 有许可证个数 11 个  
无许可证个数 12 个  
就餐人数 13 人  
食品从业人员数 14 人  
校园内餐饮店个数 15 个  
其中:无许可证数 16 个  
校园内食品销售店个数 17 个  
其中:无许可证数 18 个  
校园周边餐饮店个数(校门周边100米内) 19 个  
其中:无许可证数 20 个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个数 21 个  
其中:无许可证数 22 个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序号 单位 数量
监督检查 开展执法行动 1 次  
出动执法人员 2 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个数 3 个  
其中 学校食堂 4 个  
校园及周边小作坊 5 个  
校园及周边餐饮店 6 个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店 7 个  
其他食品经营者 8 个  
下达责任整改书 9 份  
责令整改户次 10 户次  
规范引导办证个数 11 个  
取缔食品摊贩数量 12 个  
收缴问题食品 13 公斤  
宣传培训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4 次  
开设宣传栏、橱窗等学校数 15 个  
在媒体播发宣传报道 16 篇次  
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 17 人次  
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18 人次  
培训师生及家长 19 人次  
检验检测 抽检学校食堂食品 20 批次  
其中:合格 21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小作坊食品 22 批次  
其中:合格 23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餐饮店食品 24 批次  
其中:合格 25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店食品 26 批次  
其中:合格 27 批次  
案件查处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28 件  
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29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单位 30 家  
吊销许可证单位 31 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32 起  
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案件 33 件  
刑 拘 34 人  
批 捕 35 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各食药监管所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情况,同时报送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