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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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食药监所,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和岳阳市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食安办〔2017〕3号文件要求,君山区食药监局、君山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君山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君山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直接关系青少年的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君山区食药监局、君山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下同)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动食品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或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内及周边1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查责任落实。看是否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二)查主体资质。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食堂,食药监部门要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督促和指导办理许可证,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换证。

(三)查硬件设施。看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布局是否规范合理,“三防”设施是否齐备,餐具的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四)查经销食品。看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留样食品是否规范和记录。

(五)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货登记制度,是否索证索票。

(六)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 (9月2日—9月9日)。

学校及托幼机构应组织自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许可登记。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逾期失效或信息不符的要及时向食药监局申请延期或变更。

(二)进货查验。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大米、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品种要重点清查,做到凭证与实物相符。

(三)设施设备。设备、容器和餐具保持整洁,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类摆放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清洗、消毒、保洁和“三防”设施应当齐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三个专用水池。

(四)场所环境。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积垢,排水出口有网罩,墙壁和天花板应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10日—11月30日)。

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将联合执法,现场排查、集中整治,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责任清单全覆盖、违法查处全覆盖。

第三阶段:通报整改。

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达标的单位将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当场改正的立即整改到位,暂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12月)。

区食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将认真梳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监管模式。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哨”,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按网格化分管片区,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全力推行监管阵地前移,做到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实现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强化宣传教育。区食药监局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的效应,营造人人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区教育局将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督查和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着力源头整治。一是建立进货登记。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学校购进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经营资格证书、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并按要求登记。二是严惩违法行为。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明症结,及时通报,及时严惩,落实治本之责。

(四)严格责任追究。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将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落细责任要求,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或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和渎职行为,视其情节,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食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梳理风险隐患,研究处置措施。各食药监所要按照职能要求,填写《“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附表1)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2),于每月5日前向区食安办(设食药监局食安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1:“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

附件2:“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序号 单位 数量
各级各类学校个数 1  
其中:按类别分 中学 2  
小学 3  
幼儿园 4  
其他 5  
其中:按学生供餐方式分 自营 6  
托餐 7  
承包 8  
送餐 9  
学校食堂个数 10  
其中:按许可情况分 有许可证个数 11  
无许可证个数 12  
就餐人数 13  
食品从业人员数 14  
校园内餐饮店个数 15  
其中:无许可证数 16  
校园内食品销售店个数 17  
其中:无许可证数 18  
校园周边餐饮店个数(校门周边100米内) 19  
其中:无许可证数 20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个数 21  
其中:无许可证数 22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序号 单位 数量
监督检查 开展执法行动 1  
出动执法人员 2 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个数 3  
其中 学校食堂 4  
校园及周边小作坊 5  
校园及周边餐饮店 6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店 7  
其他食品经营者 8  
下达责任整改书 9  
责令整改户次 10 户次  
规范引导办证个数 11  
取缔食品摊贩数量 12  
收缴问题食品 13 公斤  
宣传培训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4  
开设宣传栏、橱窗等学校数 15  
在媒体播发宣传报道 16 篇次  
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 17 人次  
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18 人次  
培训师生及家长 19 人次  
检验检测 抽检学校食堂食品 20 批次  
其中:合格 21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小作坊食品 22 批次  
其中:合格 23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餐饮店食品 24 批次  
其中:合格 25 批次  
抽检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店食品 26 批次  
其中:合格 27 批次  
案件查处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28  
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29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单位 30  
吊销许可证单位 31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32  
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案件 33  
刑 拘 34  
批 捕 35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各食药监管所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情况,同时报送EXCEL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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