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队、所:
《君山区2017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君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君山区2017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岳食安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通过开展整治,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督,进一步推动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使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机构
组长:颜爱军
副组长:陈岗、周朝晖
成员:食安股、稽查大队、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君山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学校周边区域。学校周边区域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边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食堂、商店及学校周边区域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学校周边小餐馆、小卖部、小食品店、及食品无证摊贩等。
(三)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豆制品、自制饮料、畜禽肉及制品、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等。
(四)重点内容:
1、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认真核查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2、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是否有合格证明,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一物一标,有无过期食品,有无经营“三无”食品。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加工场所、食品经营单位卫生情况。认真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标志明确,加工工具和设施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是否具有留样设备,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6、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和专用台账等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
7、“明厨亮灶”建设、食安责任保险制度和食品抽检。认真检查是否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安责保险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食品、原料进行食品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四、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对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严肃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通过对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和措施,做到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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