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场主体前端告知服务工作,促进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先照后证”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我省已开发建设了省级市场监管平台。根据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改〔2017〕5号)的要求,现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的信息平台应用调整如下:
1、从2017年9月28日起,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http://59.231.0.171:8001/gportal)实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双告知”工作,同时,停止岳阳市市场主体许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双告知”应用功能,暂保留经营范围自助服务的辅助功能。
2、从2017年9月28日起,我市各有关部门应及时通过“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获取相关市场主体信息,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后置行政许可,上传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不再使用岳阳市市场主体许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接收和上传数据。同时,岳阳市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审批子系统停止使用。
岳阳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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